当前位置

首页 > 金融财会 > 财会职务 > 注册税务师 > 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重点:检察院民事抗诉提起的再审

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重点:检察院民事抗诉提起的再审

推荐人: 来源: 文萃屋 阅读: 1.72W 次

导读:学习如果想有成效,就必须专心。学习本身是一件艰苦的事,只有付出艰苦的劳动,才会有相应的收获。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重点:检察院民事抗诉提起的再审,欢迎来学习。

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重点:检察院民事抗诉提起的再审

  检察院民事抗诉提起的再审

1.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抗诉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2.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抗诉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3.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4. 申请检察院抗诉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①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②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③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2)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

(3)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5.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30内作出再审的裁定;

有法定情形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

  再审案件的审理

1.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2. 再审审理一般应当采取开庭审理方式,有特殊情况或者双方当事人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充分表达意见,且书面同意不开庭审理的除外。

推荐阅读

  • 1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税务登记
  • 2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模拟试题
  • 3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限责任公司
  • 4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检测题
  • 52017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法律》的检测题
  • 6税务演讲稿:公民请依法纳税
  • 7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债概述
  • 8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刑法概述
  • 9涉税法律知识点总结
  • 10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 11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租赁合同
  • 12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重点:行政法的渊源
  • 13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运输合同
  • 1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指导
  • 15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股权转让
  • 16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特殊形式
  • 17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裁决
  • 182016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考点:法律关系
  • 19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委托合同
  • 20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重点:股权转让
  • 21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许可
  • 222016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考点-税务检查
  • 23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重点:特殊形式
  • 2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