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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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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隐患整治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隐患整治方案

隐患整治方案1

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县安排部署,县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各类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上35条、市上33条和我县38条具体举措,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全力防控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岁末年初社会安全稳定。

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安排部署。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和各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认真梳理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要进一步明确重点整治内容、任务、分工、标准和企业自查自改责任,细化各自监督检查责任。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和县安委会具体部署,开展各项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督促指导自然资源系统内企业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生产工艺、危险作业场所,压紧压实企业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责任,将自查自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向办公室报备,分级建立台账清单,按照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的原则,迅速组织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防范预案,责任到人,盯紧看牢,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专项督导检查。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指导本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因地制宜确定本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督导检查。矿管股负责非煤矿山、地质灾害安全,草原监理站和各国有林场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其他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四)综合督导检查。局办公室加强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督促指导,在20xx年元旦、春节、省两会和全国两会前后等重点时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局办公室将加强协调调度,每月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情况进行1次全面调度,建立工作台账,及时通报情况,对重大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

三、整治重点

(一)非煤矿山。重点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边坡坍塌等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关闭矿、停产矿、技改矿、基建矿等与生产矿落实包保、逐矿盯守、巡查等监管责任情况;突出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非煤露天矿山等高风险矿山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尾矿库在线监测和风险预警演练、执行等情况;“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正常生产建设、长期停产停工、技术改造及资源整合矿山逐一重新明确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落实情况。

(二)地质灾害防治。认真研究自然灾害特点规律,加强协调联动和监测预警,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临河、靠山,地质条件复杂,自然灾害威胁严重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切实加强作业场所、施工工地、尾矿库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防灾检查和隐患排查。

(三)森林草原防火。加强森林草原巡查密度,增派护林力量,派专人深入村(社)、农户、林区、牧区开展宣传教育,及时发布火险和火灾信息。要做好源头管理,严格出入制度,设立防火检查卡哨,对重点区域确定专人、划区包干,实行严防死守,杜绝火种进山。要加大对违规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严禁在林草区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和吸烟等行为,严肃查处林区、荒草连片地带等高火险地区内动用明火的行为,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优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治成效。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要根据当前疫情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推动专项整治有序开展。要坚持科学执法,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隐患久拖不改、拒不整改的坚决按安全事故处理,务必消除隐患,见到成效。

(二)强化服务指导,狠抓问题整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组织专家力量,深入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和指导服务工作,提高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质效。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公示公告,严格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认真分析研究,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加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跟进整治,验收销号,确保问题隐患改到位、改彻底。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将开展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情况于20xx年1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

隐患整治方案2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我站决定开展安全隐患整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根据我站实际情况情况,特制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及内容

1、排查范围

辖区航道上跨河桥梁、跨河线路、航标、车船、站内部及门面房。

2、内容

(1)辖区航道上跨河桥梁。排查辖区航道上桥梁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向市处、县局汇报。

(2)辖区航道上跨河线路,排查辖区航道上跨河线路发现安全隐患是电力公司向电力公司发函督促整改,是电信或者是联通的向责任单位发函督促整改。

(3)排查航标正位及发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排查车船是否配备齐全消防设备,是否保持良好技术状态,驾驶人员是否按章操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5)排查站内部防火防盗防漏电及门面房防火防漏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组织机构

我站成立由处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隐患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航政股,负责日常工作和检查。

三、工作步骤

1、制订方案阶段(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根据市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对本辖区内辖区航道上跨河桥梁、跨河线路、航标、车船、站内部及门面房。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逐条登记,制定整改计划。

2、整体推进阶段(20xx年11月20日至月底)。根据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按照整改要求进行集中整改,能整改的在11月30日前整改完毕。在开展隐患整改工作的同时,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台帐,做好隐患整改统计工作。要适时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整改和督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到实处。明确分工和责任,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扎扎实实地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2、全面排查隐患,及时治理整改。要坚持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认真进行梳理,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办法加以防范,可分别采取警示警告、加固、防护、拆除、封闭等措施,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的重点监控,坚决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排查情况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充实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物资,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够快速、妥善处理,真正建立和完善预防为主、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长效机制。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隐患整治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构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特制定《xx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争把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整治到位,有效防范和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

针对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领域广泛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挖带有行业性“潜规则”。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20xx年将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的排查:

(一)食品生产环节。重点对肉制品、酒类、糕点、粮食制品、食用油、茶叶及其制品等行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生产环境是否达标,是否存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劣质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二)食品流通环节。重点对校园周边、农贸市场、农村小食杂店等区域以及蔬菜、肉类、粮油、乳制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国家食品经营相关制度落实进货查验,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以次充好、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餐饮服务环节。重占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农家乐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食品原料把关不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隐患整治、效果确认、监督管理”等工作程序开展。

(一)集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各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所要集中时段、集中力量,采取突击检查、联合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深挖区域性、行业性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同时,要加强风险监测、社会舆情监测,深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并将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及时上报县局。

(二)正确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各所要对本辖区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一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隐患性质、产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属于区域性、行业性的风险隐患信息,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局风险应急股。县局收到区域性、行业性的风险隐患信息后,对影响范围超出本辖区的,报请分管领导,根据领导批示作出处理。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治。要加大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的整治力度,各所要根据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治理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责任人和期限等,防范突出事件的发生。排查整治完成后,要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效果进行确认,属于区域性、行业性的风险隐患信息,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局风险应急股。

(四)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的督促检查。县局将对各所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请各所认真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安排部署和落实工作,做好抽检监测和隐患排查记录,并于6月29日前、9月29日前、12月20日前上报《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所要从自觉实践科学监管理念、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要细化工作方案,将隐患排查整治任务层层分解、逐一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所要与各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围绕隐患排查目标和重点,加强工作衔接,及时互通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健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机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在挖掘风险隐患方面的作用,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三)认真总结,完善机制。认真总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要积极探索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引导食品企业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树立诚信生产经营的理念,努力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水平。

隐患整治方案4

为贯彻落实《贵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的通知》(筑民发〔20xx〕111号),杜绝社会养老福利机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对社会养老机构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消防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措施。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宣传,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通过此次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摸清全市民办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消防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20xx年全市养老机构夏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

组长:郑彪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杨贵华市民政局养老办主任

陈建忠市民政局养老办主任科员

赵良臣市民政局养老办工作人员

梁常林市老年公寓管理中心主任

陈富强市老年公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各区(市、县)民政局负责养老工作的领导。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自查、检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各社会养老机构先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工作,并将检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各区(市、县)民政局,各区(市、县)民政局对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整改结果报市养老办,市养老办根据检查整改结果进行抽查,查缺补漏,切实杜绝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检查范围和检查重点

(一)检查范围

全市社会养老机构

(二)检查重点

1.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各类人员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

2.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是否存在影响疏散和火灾救援的'障碍物,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

3.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善,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到位,有无违规使用明火、明电、燃气等现象,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是否符合要求。

4.是否开展员工消防法制、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5.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是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人。

6.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主体责任制、安全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分工情况。

7.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具体措施、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持证上岗工作情况、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

8.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基础设施状况、各类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建立责任追究制情况。

9.健全完善预防机制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重点危险源监控监测情况。

10.突发事件防范和救助应急措施。

五、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民政局和全市社会养老机构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克服厌烦情绪,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要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排查整治,要严查细抠,认真落实各项检查内容,严防走过场。严格按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确保不留盲区、死角。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立即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开展消防法制宣传和讲座,形成“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氛围,使本单位职工关注消防安全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社会养老机构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进一步完善资料档案,切实清除安全隐患,对排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区(市、县)民政局要组成检查组,将检查情况报告和《贵阳市民政局消防安全检查内容记录表》报市民政局养老办。

隐患整治方案5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学校安全、有序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学校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排查,做到无遗漏,确保校园平安、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排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整改小组

组长:

成员:

总务处负责对校园硬件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德育处负责对学生的行为安全隐患进行教育、整改,直至消除隐患。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实时演练,提高可行性。

(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1、学校所有建筑物安全。

2、校园消防和疏散通道。

3、墙面瓷砖、树木、防雷电设施。

4、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

5、学校电路安全。

6、学生行为和携带的'物品安全。

7、学生课间活动安全。

8、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

五、工作要求

1、提高全体师生的认识。

2、强化大排查、大整治的措施。

3、广泛发动,群防群治。

4、加强信息的反馈工作。

5、总结经验,找出差距。

隐患整治方案6

为认真吸取省内外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15日,在全区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推动高层建筑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发生。

二、治理范围

全区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

三、整治内容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本行业领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形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要求明确细化针对性整治措施,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10个方面问题:

(一)用火用电用气方面。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建筑内各区域违规给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公共建筑餐饮区域违规使用明火,厨房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燃气管线敷设不规范,未及时对厨房灶具、排油烟罩设施、排油烟管道进行清洗,高层住宅建筑公共排油烟管道未定期检查或未采取防火措施等问题。

(二)电缆井方面。重点整治电缆井内堆放杂物、违规住人、擅自改造变更使用性质,横向电缆线路、桥架违规敷设、改造以及电缆井烟感报警探测器保护罩未摘除等问题。

(三)公共走道、楼梯间方面。重点清理公共走道、楼梯间、避难层(间)内堆放物品影响疏散以及占用、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和公共走道等问题。

(四)建筑屋顶和裙房屋顶平台方面。重点整治建筑屋顶、裙房屋顶平台擅自搭建建(构)筑物或堆放可燃杂物,阳台可燃物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五)地下室和重点设备用房方面。重点整治地下室违规设置冷库、杂物间,配电间违规存放可燃物品,地下室各类设备用房失控漏管、违规住宿,锅炉房、变配电室、空调机房、自备发电机房、储油间、消防水泵房、消防水箱间、防排烟风机房等设备用房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防火标志或有效防水淹措施以及违规堆放杂物等问题。

(六)消防车通道方面。重点清理高层建筑周边及内部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场地等位置违规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等问题。

(七)外墙保温材料方面。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封堵不严、门窗洞口部位开裂、防护层脱落、保温材料裸露等问题。对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要清理外墙内及周边违规敷设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并在建筑周边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提示标志(规格不小于400×200厘米,标明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防火要求,标牌颜色应与建筑外立面颜色有明显区别)。

(八)防火分隔封堵方面。重点对防火墙上的开口部位,防火卷帘上方,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内存在的井壁孔洞、竖向孔洞,电缆桥架外围进行完全防火封堵。

(九)消防设施方面。重点整治因暴雨积水造成消防设施瘫痪,以及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故障、损坏或停用,建筑内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等问题,规范各类消防设施、阀门、消防电源等标识。重点整治管理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对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十)施工作业方面。重点整治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未建立完善施工作业审批管理相关规定,未落实施工作业审批、安全公告、现场监护、防火隔离、作业结束巡检等制度措施,以及违规施工装修、违章进行电气焊或切割作业等问题。

四、整治措施

(一)单位自查。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全面组织隐患自查自纠,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和设备组织安全检查,开展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公共区域堆放可燃杂物、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问题组织集中清理。

(二)全面排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对辖区和行业领域高层建筑进行全面排查,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期保质完成隐患问题整改。属地政府、消防、住建、电力、燃气等相关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区所有的高层建筑开展联合检查。

(三)从严执法。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存在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的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实施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办法》(GB35181-20xx)的高层建筑,实施挂牌督办;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单位,依法采取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措施。

(四)通报整改。治理期间,结合每月25日隐患曝光日,要定期通报问题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

(五)督办函告。对隐患问题突出、整治进度缓慢的,通过函告、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整改落实。

(六)灭火救援能力评估。组织发展改革、财政、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对本地高层建筑火灾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全面评估,配齐配强高喷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等专业车辆装备。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5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服务中心要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

(二)全面排查阶段(9月6日至10月20日)。组织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分别开展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建立台账并填写《高层建筑排查登记表》。

(三)整治整改阶段(10月21日至11月30日)。全面梳理排查情况,按照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分类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一督促整改。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5日)。各级各部门对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完善管理措施,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区政府将结合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对各级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情况将进行全区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工作成效。区消防救援大队要联合住建局、教体局、交通输局、民政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等部门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机制,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统筹协调。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信息互通、会商研究、联合执法的运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立足源头管控,从根本上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防水平。消防部门要依法对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完善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实地熟悉演练和战术战法研究,提升高层建筑火灾处置能力。公安部门要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住建部门要加强节能改造工程使用外保温材料情况的监督,严格高层建筑消防验收标准。对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进行排查摸底,结合改建、扩建工程,逐步进行拆除和更换。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每栋高层建筑“楼长”或消防安全负责人。城市管理部门要组织对高层建筑燃气安全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普及燃气安全常识。电力部门要督促发电、供电企业做好产权范围内高层建筑输配电线路和供电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教体、卫健、交通、民政、商务、文旅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并督促问题整改。

(三)强化主体责任。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和本方案明确的工作重点,对本单位高层建筑逐栋开展隐患排查,按照“谁排查、谁负责”要求建立排查台账,及时消除隐患;从严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要求。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团队,承担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等职能。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组织电工、水暖工、维修工、消防控制室值班员等专业工种成立技术团队,明确日常防火检查巡查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实施建筑内相关重点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要根据建筑结构体量实际,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器材和装备,定期开展微型消防站人员业务训练。

(四)强化责任落实。专项整治期间,区政府将组织开展暗访督导,对未按要求开展综合治理以及整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高层建筑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火灾多发的,要进行挂牌督办;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直接约谈属地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并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服务中心要于20xx年9月10日前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报区消安委会办公室。自9月起,每月15日、30日报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20xx年12月30日前上报验收情况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隐患整治方案7

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舒政办明电〔20xx〕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苏州市吴江区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坍塌等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持续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净彻底消除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原则,各村对本行政区范围内已排查过的农村房屋安全性开展“回头看”排查,确保不漏一户。重点排查用作经营性房屋安全情况以及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包括纳入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房屋)。

(二)工作内容。以村为单位按房屋所属行政区域开展,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判定房屋等级,排查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针对存在风险的农村房屋,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20xx年8月20日前,对各村行政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包括前期摸排过的房屋)开展安全排查。

(二)重点排查。20xx年8月20日前,对用作经营性房屋以及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包括纳入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三)重点整治。20xx年底前,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性房屋以及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包括纳入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开展重点整治,力争11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四)全面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按照村两委包组分工,全面、有序、无死角推进排查工作,对排查信息采集过程中,发现一些普遍性、倾向性、把握不准的问题,以村为单位直接同镇集镇办进行沟通,以便统一口径上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各村要立即责成产权人,迅速落实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采取维修、加固、拆除和停止使用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房屋鉴定表及整改方案8月15日前报镇集镇办。

(二)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各村要依据住建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房屋开展安全性评定,对极少数难以评定等级的房屋,以村为单位汇总上报,由镇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以村为单位,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

(三)建立整治台账。各村要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落实包保责任人,明确整治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四)分类集中整治。经鉴定属于C级危房的,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消除安全隐患;属于D级危房的,原则上要拆除重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等,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是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示等安全防范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山七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亲自落实,组织排查力量,全面开展排查。

(二)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镇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镇直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开展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配合各村开展排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其中镇集镇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应急所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镇国土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镇农经站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宗教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中心校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镇司法所负责政府有关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镇社事中心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镇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严把整改质量。房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要引导产权人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或经过培训的农村工匠参与建设,住建部门将定期开展质量巡查,确保住房安全。

隐患整治方案8

为深刻汲取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8·29”建筑坍塌重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委办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建安办字〔20xx〕2号)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晋市政函〔20xx〕12号)要求,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内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査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全省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暨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部署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要求,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以更加严格的措施、更加严厉的手段,更加严肃的问责,倒逼企业和住建行业市场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倒逼住建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预防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违法违规建设

重点排查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但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在建工程项目,是否使用不具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参与工程建设,是否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监督项目是否未组织竣工验收和备案及消防验收或备案擅自投入使用;是否存在未经主管部门审批的现有建筑物或既有建筑物擅自加层改扩建的项目;是否存在未经设计审查及专家论证擅自改变房屋建筑承重结构或建筑物使用功能问题。

(二)勘察设计

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标准规范的情况;重要工程是否进行专家论证、签字、盖章,出图程序是否规范等。

(三)建筑施工

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编审、交底、实施、验收。起重机械是否进行产权备案、安装验收、使用登记,是否有维护保养记录,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存在缺失或失效,主要承重结构是否存在开裂、变形、严重锈蚀,钢丝绳的规格、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群塔作业是否制定方案。模架、脚手架材料及构配件是否进行进场第三方检测,是否验收,架体基础和自由端长度是否符合方案要求,剪刀撑和连墙件加固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否经检测及使用登记。基坑(土方)开挖是否采取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监测,基坑降水、支护安全控制是否到位,基坑防排水措施及周边限载措施是否落实。

高空作业。临边、洞口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安全网是否变形、磨损,连接部位是否松脱、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是否老化变硬、割裂,钓环是否固定不牢,长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帽是否破损、装配是否牢固,是否存在违章作业等“三违”行为。

(四)市政运营

建筑垃圾处理。是否全面排查建筑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是否评估堆体稳定性,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是否制定综合加固方案并限期治理,彻底消除堆体安全隐患。

城市桥梁。是否按规定开展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城市桥梁安全防护设施。城市桥梁档案信息是否健全完善,城市桥梁安全运行是否处于受控可控状态。

城市排水防涝。是否开展城市排水系统清淤、疏浚,保持行洪排水畅通。对降雨时易发生快速汇流的重点部位、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等易涝重点区域,是否加大人员和排水设施配备,进行重点防范。对于短时间难以消除的'易涝点,是否设立醒目、易于辨识的公众警示标记,是否做好应急抢险和交通疏导等工作。

(五)有限空间作业

在建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井下开展检查和清淤作业是否采用机械作业,如确需人工作业,下井作业人员是否具备下井作业资格,并配备气体检测仪器和井下作业专用工具,是否严格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和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

(六)既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

既有建筑外墙保温系统是否存在空鼓、开裂、脱落等问题,业主或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建筑外墙保温系统修缮标准》开展周期性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台账和结果评估报告,存在外墙保温系统缺陷的是否及时组织修缮,确保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记“生命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把此次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迅速行动,举一反三,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整治,务求实效。

(二)严格执法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监管执法,全面摸排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和联合惩戒清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强化整改落实,督促抓好隐患整改和风险防控。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一律停工整顿、挂牌督办,验收不合格不得复;对违法建筑且存在隐患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立即取缔关闭。

(三)严肃责任追究,加大处力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处罚等手段,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领导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排查整治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和相关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一律取消其相应的从业资格。

隐患整治方案9

为认真汲取怀化市中方县“10·22”脚手架垮塌事故、长沙县“10·26”雨水收集池土方坍塌事故以及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20xx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特制定泉塘街道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60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60日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督促各项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泉塘街道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60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文杰

副组长:各党政领导

成员单位: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服务中心、泉塘行政执法队、各社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服务中心,由周霄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

(一)街道为业主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街道属地管理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整治原则

对于街道为业主的在建项目,街道城市人居环境建设中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于街道属地管理项目,按以下整治内容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职责,并加强与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参与其组织的安全整治行动。

五、整治内容

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各项规定,领导小组重点对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有限空间作业、消防安全、临建设施、混凝土搅拌站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深基坑整治重点

未按要求组织深基坑、高边坡、桩基础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审、论证;施工单位未按设计文件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内支撑架设、支护施工不及时,未按要求分层开挖、分层支护;放坡坡率、基坑支护结构不符合设计要求;土方开挖施工不规范,未按要求分层、分段、均衡开挖,在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要求强度前提前开挖下层土方;基坑顶部和底部、人工挖孔桩的降排水措施不符合要求;基坑边违规堆载,荷载超过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未对基坑、边坡的周边环境进行调查核实,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保护措施未到位;基坑支护未组织联合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建设单位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深基坑、高边坡监测,监测单位未按方案和规范要求实施监测,监测项目不全,监测频率达不到要求,监测数据不真实,监测报告不及时;监测数据异常或报警,建设、施工、监测等单位未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二)建筑起重机械整治重点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是否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权备案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单位是否与使用单位签订安拆合同,且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安拆单位是否按程序编制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否按程序进行审批、是否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设备进场后各责任主体单位是否对设备构配件组织进场验收;设备安装前是否按程序进行基础验收,隐蔽工程资料是否齐全;预埋件及地脚螺栓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安装(拆卸)及操作人员是否有资格证件,是否按程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监理单位是否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件进行网络查询,是否按照“四证合一”要求进行管理;安装(拆卸)前是否按要求办理开工条件审查;安装(拆卸)设备的构配件是否为原厂构配件,构配件编号、型式是否与产权备案时的构配件编号、型式一致,是否存在私自改装和随意安装行为;安装(拆卸)过程中安拆单位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履职使用单位项目经理、机械员、安全员是否在岗,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旁站。

(三)脚手架及高支模整治重点

排查脚手架和高支模的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斜撑等构造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架体基础排水是否通畅,钢管、扣件等原材料是否经进场验收合格,材质是否达标;检查架体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堆载,操作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检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拆、提升、下降作业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专项方案是否按程序编审,超过一定规模的是否组织专家论证,是否严格按方案施工。

(四)有限空间作业整治重点

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的.作业空间通风、通讯、有害气体检测、消防等情况;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编审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五)消防安全整治重点

检查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可燃物清理及易燃、可燃物按规定集中堆放并苫盖情况;检查各类储气罐规范存放和使用情况;检查消防水源和水管的配备情况;检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查临建设施违规用电用火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临建设施整治重点

临建设施选址是否妥当,是否违规设置在滑坡体等危险区域、易积水或洪水位以下低洼地段;临建设施主要受力结构是否存在变形,是否安全牢固;临建设施消防设施配备不足。

(七)建筑市场整治重点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要求,加大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上报失信行为等处罚。

六、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0月28日-11月6日)

要求街道内各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组织对本企业所辖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对项目检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要督促项目部认真整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1月7日-11月30日)

街道及各成员单位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街道及各成员单位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加强标杆企业和良好监管经验的推广宣传,推动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强化监管。街道及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设单位要落实项目管理首要责任,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不得违法违规发包,任意压缩工期。施工单位要落实项目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全数检查,严厉查处。街道及各成员单位组织专业力量对街道职责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全数摸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要责令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移送县行政执法局严肃查处,并纳入“一单四制”管理。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予以通报,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三)认真分析,及时总结。各相关单位要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于20xx年1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总结报送至泉塘街道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60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隐患整治方案10

为认真贯彻落实遵市运管发【20xx】100号市运管处关于转发省运管局集中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补充通知和遵市运管发【20xx】104号市运管处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会议纪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的落实。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树立从业人员安全服务意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坚绝遏止重特大事故,有效推动我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司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办公室,王彦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852-25xx8.

三、范围、资料和方式

(一)隐患自查自纠范围公司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组织管理、职责保障、安全制度、应急保障体系,落实好安全会议、培训、检查、整改等工作要求,确保职责履行到位、工作程序规范、归档资料齐全。

(二)排查治理资料针对公司实际,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要排查基础设施、业务管理、车辆、驾驶员中的隐患,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教育培训、事故查处等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车辆、驾驶员等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情景;各部门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安全管理基础台账等情景;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和安全教育情景;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处理情景;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情景;落实各项安全行驶规定情景;北斗卫星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和使用情景等。

(三)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道路运输安全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影响安全运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把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加大对脱保、脱检车辆的`查处力度。

3、坚持把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与加强安全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监管和现场管理,落实隐患治理职责与监控措施。

四、实施步骤及措施

治理行动自07月11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一)制定方案和宣传发动阶段(07月11日至14日)。结合本公司实际,研究制定开展交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方案并进行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做到职责、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并经过会议、文件、媒体等各种形式,层层宣传发动,构建声势强大、务实高效的工作格局,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加强领导,强化职责。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要把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沟通联系,积极供给新闻信息和新闻材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一是公司必须做好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工作。二是做好消防设备的使用,事故(火灾)发生后的应急措施和预案工作。三是要认真组织人员学习逃生自救基本常识。

(二)集中自查、排查和强化治理阶段(07月14日至11月30日)。要安排专职人员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治理,明确职责到人,对检查不合格的营运车辆要强制停运整改,整改验收达标后才能恢复营运。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不一样隐患的具体预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逐项造册登记。根据不一样时段安全生产的不一样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快隐患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车辆或驾驶人。

(三)检查验收和集中治理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公司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对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进行督促检查。

车辆检查资料:

1、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情景;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景、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景;

3、重大危险源申报建档监控情景;

4、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景;

5、各车队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景;

6、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情景;

7、检查三漏,包括漏油(气)漏电、漏液;

8、灭火设施;

9、彻底检查车辆消防系统及逃生方面的设备,杜绝故障车上路。

各部门对前阶段排查出的一时难以治理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治理,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资金和职责,严格按限期整改,同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防范和监控,建立健全安全防范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公司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部门第一职责人要亲自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专项排查,制定具体的隐患排查方案,做到步骤清楚,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务必做到严而又严,细而又细。检查工作要职责到位,查处的事故隐患要登记上台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制。

2、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较强,要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各部门要排查到每台车辆,检查易存在安全隐患的每一个环节,依据《安全隐患登记、整改记录本》进行详细登记,对当场无法解决的问题或隐患,要制定可行的措施,限期整改,检查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复查。凡是由于自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予以点名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职责。

3、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要充分利用板报、简报等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经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所有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异常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受教育率到达100%。

4、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消号的全过程管理。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彻底消除一切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5、建立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安全管理办公室从此刻开始每月向公司总经理送一篇隐患排查生产方面的书面材料。每阶段结束后要及时将阶段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

隐患整治方案11

为深刻吸取临汾市襄汾县“8·29”重大坍塌事故教训,进步落实《全县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长子政安办发[20xx144)号)和“8.30”全省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委书记楼阳生讲话精神,确保全乡实现“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预期目标,根据工作安排,乡党委、政府决定对全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行动进行专项排查整治,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遗漏、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严守安全底线,层层压实责任,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

死角,全面整改与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领导组

组长:刘岩青(党委书记)

柴炎(乡长)

副组长:张洪波(组织委员)

成员:田宁(人大常委会主任)和路科(副书记)

张洪波(纪检书记)聂峰雨(武装部长)

陈萌萌(副乡长)秦文斌(副乡长)

柴进斌(党委委员)

下设办公室:

主任:张洪波

成员:赵小强(安监员)

三、整治范围

这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全乡建筑领域,重点为农村,整治内容为违法占地、造法建设、违规改造和装修、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违法违规审批经营活动等

四、整治内容

(一)突出加强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整治重点排查村庄的房屋建筑、农家乐、宾馆、饭店、酒店、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各类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大型集会、庆典、比赛等人员聚集活动场所等房屋建筑。

1、各类房屋建筑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非法违规建设;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改造、装修;是否存在未经验收违规使用;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擅自改建扩建加层、违法违规建房和装修改变结构等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果断采取措施。

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通畅,疏散指示标识设置是否齐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等。

4、人员聚集活动是否按规定进行报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

(二)强化建筑施工等领域整治

1,对农村房屋和建筑物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建房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农村建房施工队的资质管理,严格农村建房标准,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对建筑工地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和大型机械设备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2、对宾馆饭店、车站、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小区、高层住宅,尤其是乡镇地区、村民自建房营业场所等建筑的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分为全面摸排、掌握底数,立即整治、消除隐患,压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三个步骤,三个步骤同步推进。

(一)全面摸排、掌握底数。各村。各有关单位,企业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全面普查,制定既严密又符合本行业实际的实施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认真摸排,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要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并报乡安监站

(二)立即整治,消除隐患。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对本辖区建设领域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进行扎实整改,建立整改台账,按照建档、整改、销号的程序进行闭环管理,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跟踪检查整改,确保整改、管控到位,

坚决杜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留后患。

各村、各单位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并严格落实“五个一律”措施:对非法违法建筑,一律立即予以关停并依法拆除;对人员聚集场所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建筑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加固和改进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不得进行营业活动;对大型集会、庆典、比赛等人员聚集活动未经批的,一律叫停;对导致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严肃迫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压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各有关单位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办法,分阶段、有重点地广泛开展安全检查,各单位要对建筑行业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检查

评估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排查治理成果。

隐患整治方案12

为进一步加大对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问题的综合治理力度,着力消除各类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全区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等部署要求,管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园区范围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平安扬州建设总体目标,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在园区组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底数。摸清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力争信息采集率、准确率达到100%。

(二)突出专项整治。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切实解决出租房屋治安、消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得到全面彻底整治。

(三)健全长效机制。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排查整治重点

在全面排查出租房屋底数和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以下内容抓好整治

(一)、群租房排查整治重点

1、擅自分割居住空间的卧室或者起居室(厅)进行出租的。

2、将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储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其他非居住空间提供出租的。

3、出租房厨房未单独设置,使用液化气钢瓶的。

4、私拉电线安装单户电表,电线混杂、暴露在外的。

(二)、出租房屋消防隐患整治重点

1、出租房屋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在同一建筑物的。

2、出租房屋与其他场所合用,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未进行防火分隔,生产、仓储、住宿合用场所之间没用使用实体墙进行防火(物理)隔离的。

3、出租房屋未按消防要求配备必要消防设备的。

4、出租房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堆放杂物,存放电动车充电等问题的。

(三)、违章建筑排查整治重点

1、擅自搭建用于出租的大棚、简易棚的。

2、其他乱搭、乱建等违法建筑用于出租的,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其他排查整治重点

1、人均承租面积低于15平米或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

4、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8月至9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开展信息采集和拉网式排查,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基本掌握全区出租房屋情况;结合排查情况,开展舆论宣传,积极营造集中整治声势,争取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引导当事人主动自查自纠、配合政府实施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区域逐个攻坚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等问题,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消除隐患。

(三)、巩固深化阶段(11月至12月)。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各处室要结合大走访大排查专项行动,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加大集中整治工作宣传为度,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出租房屋管理规定,主动配合集中整治,积极举报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和藏匿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发动,动员广大群众和平安志愿者等社采集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借助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集中整治,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要以各进园企业为基本单元,由各处室负责人牵头,进园企业负责人、社区民警、流动人口协管员等人员配合,深入进园企业单位,开展“逐栋、逐层、逐户”的地毯式排查,确保一个不漏、全部见底。调查摸底工作中要做到“五个清楚”:一是出租房屋底数清楚,全面掌握并逐一登记各种类型的出租房屋;二是居住人员情况清楚,逐人采集登记信息,对可疑情况第一时间核查处置;三是群租房结构清楚,对每个房间结构和居住人员逐一编号、标注、登记;四是违法租赁房屋底数清楚,对发现的违法租赁房屋分类建立台帐并明确整改措施;五是安全风险隐患情况清楚,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

(三)强力整治,消除隐患。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对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要责任限期改正,依法予以处罚。对排查发现居住出租房屋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反常等人员,要及时纳入视线,落实帮扶和管控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防止升级恶化,酿成重大案事件。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群租房,要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处理。对非法房屋中介机构以及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取缔。对违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屋中介机构,要限期整改。对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大打击力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督促落实企业和用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发挥房屋中介和物业管理等各方资源的作用,推动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标准兼治,注重长效。要在排查整治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突出政策引导,加强源头防控,深入研究推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各进园企业,逐个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落实人员实体化运作,并按照每500名流动人口、每200户出租房屋配备一名管理人员的标准,配齐配强专职管理队伍,专门负责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日常管理和检查指导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单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务必于9月15日前建成运作。公安分局要制定出台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火灾防控措施,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房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和相关协调工作,建立出租房屋申报登记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完善部门共享机制,实现部门联动管理;全面建立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区有关部门要积极借鉴外地做法和经验,抓紧制定出台出租房屋管理规章,提高依法管理整体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园区成立全区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综治办,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实行实体化运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综治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协调职责,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书,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依法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安监站防部门指导并会同派出所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严格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坚决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房管部门负责住房租赁市场管理以及房屋性质界定,严格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服务业发展处负责查处非法房屋中介机构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无照经营行为,并依法配合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城管中以负责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出租房屋的查处、拆除,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奖惩。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把压力传导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要强化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对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影响案事件、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督促推进力度,并在必要时予以严格的问责、追责。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隐患整治方案13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福建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厦门市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扎实推进全区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房屋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害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施分类整治,消化存量,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全面排查隐患

(一)排(复)查范围

对全区域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全覆盖排(复)查摸底,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持全面摸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重点排(复)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集镇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违规改建扩建加层、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继续推进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和7大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对新增房屋、历年已整治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治房屋等进行全面排(复)查。

(二)排(复)查内容

要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三)排(复)查方式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部门镇街排查、区级指导复核”的方式,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拉网式排(复)查工作,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按照“一栋一表”记录排查信息,逐一归集市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和相关信息系统,汇总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三类隐患清单。其中,业主自查由村(居)负责组织,严格落实业主确认、技术人员签字、村(居)盖章等程序。对排(复)查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及时督促业主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四)排(复)查时限

2022年8月底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排(复)查工作,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排(复)查工作。

三、开展“百日行动”

(一)行动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部署要求,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8月底,对全区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开展分类整治,确保管控到位。

(二)行动任务

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要加强部门联动,发现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法建设行为、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迅速采取清人封房、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依法依规推进“两违”处置和经营安全复核,在隐患彻底消除、违法建设处置完成前不得恢复使用。

(三)督导评估

2022年8月下旬,逐镇(街)、逐村(居)开展“百日行动”督导评估,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彻底整治隐患

(一)建立整治台账

依托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从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三方面梳理建立隐患清单,组织相关部门依职责推进分类整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建立整治台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措施,整治情况录入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行销号闭环管理,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全区自建房整治任务。

(二)实施分类整治

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有序推进分类整治。

1.对排查发现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的,由区建设与交通局牵头各镇(街)推进专项整治。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严厉查处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危害房屋安全行为。

2.对排查发现的经营性自建房,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相关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包含公安、教育、工信、民族宗教、民政、资源规划、商务、文旅、卫健、应急等部门),开展经营证照复查,实地核查经营场所安全,尤其是对违规加层至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的食宿、培训、教育、娱乐、医疗、宗教活动场所等房屋,依法推进整治。对无法提供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或鉴定为C、D级的`房屋,应当在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使用。

3.对排查发现存在“两违”的自建房,由区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或镇(街),加大对“两违”行为的整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等手续,以及违规改建加层、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危害房屋安全、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特别是对多次违建、擅自加层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建立重大隐患清单,依法推进处置,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对排查发现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自建房,由资源规划分局牵头各镇(街),组织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五、加强安全管理

(一)严控增量风险

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必须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并依法依规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申请加层(总层数不超过3层)、装修改造(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应委托有资质的鉴定单位进行安全鉴定后,严格履行上述基本建设程序,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经营行业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有关经营许可等手续。资源规划部门要完善自建房改扩建加层和改变用途等规划许可制度。经营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未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的不予审批。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二)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

各镇(街)按照我区网格化管理各项制度要求,落实镇(街)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服务企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经营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经营安全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除险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

各镇(街)要依托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上的公安系统“一标三实”标准地址库和资源规划部门“天地图·厦门”底图,做好数据采集更新,完善房屋现状信息、排查表、治理信息等“一楼一档”数据库,形成闭环管理,保证房屋安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现势性,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数据共享共用。

(四)建立长效机制

要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镇(街)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探索推进房屋安全保险监测社会化治理机制。推行房屋强制鉴定制度,实施房屋安全定期体检,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提升房屋使用安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翔安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建设与交通局,以下简称“区房屋整治办”。原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区房屋整治办统筹领导本次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各镇(街)要加快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

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房屋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区建设与交通局负责牵头制定方案、研究政策,协调排(复)查、房屋安全鉴定等有关工作,依托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信息共享,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危房住户协调安排解危住房,提供房屋安全排(复)查的技术指导,组织各镇(街)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指导港口、码头的房屋安全管理。区应急局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屋安全管理。资源规划分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牵头完善自建房改扩建和改变用途等规划许可、规划条件核实和确权登记管理制度,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做好宅基地管理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配合执法部门开展自建房“两违”整治工作。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配合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经营性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按照国家、省市部署,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区工信局负责配合指导工业厂房安全管理。区商务局负责配合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自建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指导推动用作人员密集场所自建房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牵头推进自建房“两违”整治工作,处置存量,遏制增量。统战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安全管理。区教育局负责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和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等房屋安全管理和相关审批复查处理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国资办负责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按要求做好房屋安全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安全管理。区文旅局负责指导文化和旅游场所房屋安全管理和相关审批复查处理工作,并做好文物类建筑保护和管理。区卫健局负责指导职责范围内卫生健康机构、医疗场所房屋安全管理。电影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完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宣传、网信部门负责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处置相关舆情。区信访局负责排查整治信访事项受理及协调。

(三)加强综合保障

区建设与交通局组织动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鼓励各镇(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复)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严厉打击虚假鉴定行为。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四)强化督导检查

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实行包片督导制。区公安分局负责大嶝街道,资源与规划分局负责凤翔街道,区应急局负责新店街道、香山街道,区建设与交通局负责金海街道、民安街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马巷街道,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内厝镇,区农业农林局负责新圩镇。包片督导单位联系各镇(街),组织专业人员,加大专项督导检查力度,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0天的指导检查,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度缓慢的镇(街)要重点督查。

对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走过场、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

(五)做好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提高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提供线索,发现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各镇(街)要相应制定实施方案和“百日行动”计划。“百日行动”期间,各镇(街)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周二上午向区房屋整治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8月25日前,报送“百日行动”评估报告。2022年9月起,各镇(街)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每月24日前向区房屋整治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隐患整治方案14

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保障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点内容。

(二)落实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将交警、运政、路政、农机监理各项经费按规定纳入政府预算。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执勤执法营房等配套设施与高速公路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投入使用并给予资金保障。

二、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四)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新设立运输企业准入管理,依法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交通部门要围绕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严把客运驾驶员资格关和严格客运车辆管理监督的职责,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作为道路运输市场准入、退出和日常监管的核心内容和主要依据,并纳入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信誉体系建设。

(五)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强化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持续加大安全投入,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考评。

(六)严格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禁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车运行。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并按有关规定足额配备驾驶人。

(七)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落实运输企业车辆动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监管规定,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应严格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应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三、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

(八)加强和改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系统,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增加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应对处置等内容,加强相关职业院校学生的大客车驾驶技能训练与实践,努力解决高素质客运驾驶人短缺问题。严格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

(九)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加强驾驶人培训市场宏观调控,严格执行驾驶人培训机构规划论证、许可听证制度,按照培训能力核定其招生数量,严格教练员资格管理,积极推广规范化教学。

(十)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对公安交管部门抄告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以及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督促企业解除聘用。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应吊销驾驶人从业资格。

四、加强车辆安全监管

(十一)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做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宣贯和实施,大力推广厢式货车取代栏板式货车,大中型客车和公共汽车的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内部装饰材料阻燃性能等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途经高速公路的客运车辆座椅全部配置安全带,鼓励其他客运车辆座椅配置安全带。

(十二)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落实和完善机动车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严格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管,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行政许可管理和资质认证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车辆非法生产、改装、拼装以及机动车产品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依法从严处理。

(十三)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标准的宣贯实施,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使用监管。相关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日常监管和通行秩序管理。

(十四)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各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制度,完善校车行驶路线安全保障设施,按标准设立校车停靠站点。

五、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十五)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和制度。干线公路新建、改建工程设计要严格执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公路工程施工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和擅自变更设计。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强化工程竣(交)工验收。新、改建工程竣(交)工验收时,按照属地化原则,应有当地交通、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

(十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加大对危桥、高危边坡等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大力实施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干线公路新建、改建工程应同期设计、建设超限检测站,当地政府可在乡级、村级公路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加强校车途经路线安全监管,及时整治安全隐患。

(十七)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市、县两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严格落实县级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环保部门要会同农业等部门加强秸秆禁烧监督管理。

六、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十八)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统筹城乡运输一体化发展,不断拓展和延伸农村客运覆盖范围,积极推进农村客运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十九)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县区政府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乡镇政府责任。加大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装备建设。

七、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

(二十)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加强城市道路通行秩序和管理。

(二十一)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整合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资源,建立部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实现监控信息等资源共享。严格落实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加速推进高速公路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二十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市、县(区)两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机制。各县区政府要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实施细则。

八、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十三)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加大公益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

(二十四)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发布平台,开展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内容,保证师资、教材、课时三落实。

(二十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推动开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站、电视频道,加强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活动。

九、严格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

(二十六)加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督办。严格执行事故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至5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二十七)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热照。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事故结案后,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隐患整治方案15

为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创建,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安口学区决定在全学区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目标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常规化管理措施、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健全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构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对象

安口学区各小学、幼儿园。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自查阶段(20xx年4月1日-8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开展涉校涉生安全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对重点部位、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逐一筛查,能立即整改的边查边改。

(二)问题整改阶段(20xx年4月9日-15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检查整治阶段(20xx年4月16日-4月30日)

在学校自查整治的基础上,学区入校检查。对学校制度的完善、台账的建立、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进一步完善资料、弥补不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确保各类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迎接县市检查组的检查,并动态更新安全隐患问题清单。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5月1日-6月30日)。持续开展隐患问题排查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号。分析学校安全管理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整治措施,健全完善具体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整体治理水平。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对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及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检查本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如:“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安全问责制度、安全警示制度、安全培训制度、日检查周通报制度、值班巡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学生路队护送制度、校园封闭管理制度。

(二)安全风险隐患点排查。各学校从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实验室、危化品管理、食品卫生、取暖消防、校内外交通安全、电气设施、安防、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教育、应急疏散演练、安全管理岗位职责、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特殊学生群体关注帮扶干预等方面进行梳理排摸,建立安全台账。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并逐一登记,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档案,逐一制定应对措施,及时做好风险预警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涉及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与村委进行衔接整改,并做好常态化的日常监管工作,特别是严防三轮车、超员车辆及“三无”车辆接送学生。完善家校警护学机制,上下学严格落实“护学岗”制度,家校护学组的校长、值周员、家委会人员要到位,并邀请交警参与几次,严防因课后延时服务集中放学出现的'交通监管漏洞。建立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改机制,紧盯“三防”建设、校舍、在建工地、消防、食品、卫生、交通、危化品、校园周边等各个方面安全,随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形成风险隐患清单,落实防范整改措施。并定期对整改“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无漏洞。

(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开展学校现有的信访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矛盾纠纷化解方案,尽可能的在学校层面化解;平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线索搜集活动,通过公开举报信箱电话、师生家长无记名调查问卷、设立班级观察员等途径全面收集各类矛盾纠纷线索,紧盯学生欺凌暴力和矛盾纠纷线索、留守儿童、特异体质、心理疾病、单亲家庭、学习困难和情感困惑等方面学生的思想表现和行为动态,组织开展线索、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关心关爱和帮扶疏导。对涉及师生有关矛盾纠纷必须提前掌握,第一时间介入化解,通过家长会、家访等时机,随时沟通了解学生在校表现和校外动态,及时查找可能引发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坚决防止校园欺凌及暴力事件发生。

(五)全面的师生安全教育。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季节特点、特殊时段对师生的安全教育进行统筹安排,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强化日常安全防范教育,并积极完成安全教育平台任务。一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训诫或者矫治教育,强化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二是加强生命安全教育,把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地震、防水灾、防火灾、防校园伤害等作为重点,通过综合演练与专项演练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师生应急意识和能力。三是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师,在考试前后和新学期开学、严重错误被发现、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时间节点,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与咨询,帮助他们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干预机制,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化解学生不良情绪,解决心理问题。四是通过主题实践、劳动实践、学雷锋活动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社会价值观。五是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防范校园电信网络诈骗作为学生日常教育,帮助师生了解电信诈骗、不良网贷的典型案例,掌握电信诈骗的分类、危害和应对措施等知识,定期推送电信网络诈骗案例,提高师生对电信网络诈骗的甄别抵制能力。

(六)家校互动共育活动。通过家长会、家访、电话联系、网络、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与家长实时沟通,持续向家长推送安全教育知识,督促家长履行未成年学生校外安全监护责任,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特殊学生帮扶制度。每学期初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及各类问题学生进行摸底,建立档案,实行一对一帮扶,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予以关爱和帮助。针对留守儿童放学后无人监管的实际困难,各学校按要求开展好课后服务,指派专门老师,组织游戏活动,丰富课后生活。

(七)食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学校主动邀请市场监管所人员对食堂(营养餐加工点)管理的各个环节开展一次人员培训,对采购、票据、储存、加工、消毒、留样、陪餐、分发、用餐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建立规范的食品安全管理台账,做好食材的入库、出库的管控,管理员全程参与食堂各环节的监管工作,确保食堂管理各环节规范运行。非加工点学校要做好接收和分发工作,尤其是留样和表册的填写要规范。校长对日常的营养餐相关表册档案要每周巡查、检查一次,对存在问题边查边改,平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做到问题在校内化解。

(八)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各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后开展“立师德铸师魂开学第一讲教师教育活动”,组织全体教师学习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开展教师师德师风承诺活动。每学期开展一次师德师风报告会,用身边的典型代表和事迹引领、激励教师。学校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要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实行积分台账制,每学期结束公布积分,并通过全体教师会议和民主测评考评每位教师的师德师风,结果可作为评优选先推荐、职称评定、年度考核的依据,对师德师风问题较重的行为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园长负总责,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活动,抓实抓细校园安全各项管理工作,采取得力措施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推动大排查、大整治落地见效。

(二)强化隐患整治。各学校要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登记上册,限时整改销号;对查处的隐患,要举一反三,消除其他类似潜在风险;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严防死守,直到整改销号完毕。

(三)注重整改实效。各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把握进度,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落细;对工作不落实,走过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滞后、重要制度机制不健全的,学区将进行严肃问责,并在全学区范围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