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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承包合同模板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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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包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承包合同模板六篇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20xx年3月13日承包租赁的黄岭岩花椒地,自从甲方郑安洪转租给乙方陈海云耕种,我乙方一直无经验培植好这花椒地,现造成很大损失,无法继续发展下去,经双方协商条例如下:

一、于20xx年2月23日正式终止承包租赁合同。

二、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

三、在我乙方承包过程中,修了临时房一套,现暂时给平永贵居住。如有特殊变动的情况下,由我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四、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兴安盟国营八一牧场 (租赁方)

乙方: (承租方)

丙方: (原承租方)

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达成草场承包合同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本场辖区内位于111国道东侧草场亩承包给乙方。承包期为 50 年,即20xx年 1 月 21 日至20xx年 1 月 21 日,承包金额共计人民币 万元,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给付甲方。该土地主要用于乙方牧业养殖。

二、该草场原由丙方 等承包经营,经甲、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丙方同意提前终止承包合同,乙方给丙方补尝费 元,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给付丙方。以后该草场发生的一切事宜与丙方无关。

三、权利、义务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双方约定的草场交付给乙方使用;

2、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交付给甲方承包费;

3、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使用该土地;

4、甲方应为乙方生产经营、筹建厂房及施工等提供充分的便利条件,乙方自行办理建设厂房用地的审批和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甲方积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协调处理与周边地区的相互关系和矛盾纠纷;

5、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转包该土地,应到甲方备案。

6、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7、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8、如果国家、地方政策调整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时,甲方应返还乙方合同未履行部分的承包费及相关费用,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要求其他方承担经济补偿及民事赔偿;

9、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乙方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本着平等、互利、公平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四、由当事人一方的原因不履行合同义务,给甲,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及民事赔偿。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乙方:

丙方: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基本情况

该土地位于上海市 区(县) 乡(镇)村 组(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 20xx年 11 月 1 日至 20xx 年 10 月 31 日。

三、土地的用途

该土地以 租赁 方式流转给乙方经营,具体项目为: 粮食种植 ,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用途或用于非农建设。

四、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 20xx 年 10 月 31 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

五、流转价款

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3 种方式确定。 1.流转单价为每年每亩 元,合计 元。

2.第一年流转单价为每亩 元,以后每年递增比例为 %,合计 元。

3.每年流转单价按每亩 525 斤稻谷的当地政府收购指导价进行计算。

4.其他 。

六、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流转价款按下列第 2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分期支付:乙方应在 年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转价款,以后每年 月 日前付清下年度流转价款。

3.其它 。

七、定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定金,定金在合同终止时返还。乙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双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甲方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保证其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真实、有效。 6.乙方不得损害农田基础设施,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

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再一次流转。

8.合同期满后,乙方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双方协商通过折价方式由甲方给予乙方补偿,归甲方所有;协商不成的,由乙方在 日内拆除,恢复原状,甲方不作补偿。

9.流转土地交还时,双方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的约定: 。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土地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乙方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

(2)乙方从事掠夺性经营,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的。 (3)乙方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抛荒土地达到 6 月的。 4.甲方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 。

十、其他约定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双方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 松江 区(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甲 方: 代 表 人: 住 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乙 方:身份证明:身份证 号码: 住 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哈密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吾县宝山铁矿

乙方: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驻新疆第十二工程处

为了明确双方经济关系和责任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伊吾县宝山铁矿10#、15#矿体露天开采项目。

  二、承包范围及时间

1、范围:宝山铁矿10#、15#矿体露天铁矿开采工程。所采矿石运至破碎平台,所采废石运至废渣堆放地(工程费用只计剥采总量)。

2、时间:自20xx年1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设备、包设施、包基建(搬迁基建双方协商解决)、包施工、包材料、包人工、包任务、保安全的大承包方式进行总承包。矿山施工生产的行政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及培训教育,必须有乙方直接负责实施,工程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

  四、工程量及产量

20xx年工程量18万吨;20xx年按宝山矿业公司宝山铁矿下达的年度及月度生产计划执行。

  五、采矿费用的计价

宝山铁矿10#、15#矿体露天开采,剥岩量和采矿量均按中段进行分别计价,1、605中段以上,剥岩26.89元/m3,采矿22元/吨;2、585-605中段,剥岩28元/m3,采矿23元/吨;3、565-585中段,剥岩32.88元/m3,采矿24.23元/吨。上述价款均以在境界范围内实测数据为准。其他辅助工程不计价(单价中包含安措经费剥岩(采矿)1元/立方米(吨),该费用由甲方管理,双方共同协商使用范围,年末没有使用完的安措费返还乙方)。乙方所得劳务费按国家规定上缴各项税费。

宝山铁矿10#、15#矿体露工程预计在20xx年12月31日之前闭坑,如果20xx年年底前10#、15#矿体露天工程没有完工,宝山铁矿10#、15#矿体露天开采工程继续由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驻新疆第十二工程处承包,闭坑前的剥岩和采矿费用仍然执行本合同的价格。

  六、工程质量及矿石质量

原矿块度≤ 300mm,贫化率≤15%,损失率≤8%,总回采率不得低于95%,剥采比不大于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因人为因素造成矿石永久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损失矿量价值的80%进行处罚。

  七、费用结算

乙方生产的第一个月内,甲方原则上不予付款,进入第二个月后,甲方每月按实际工程量70%进行结算,其余30%在下月结算。

  八、甲方权利和责任

1、向乙方提供所需的矿山技术资料,并提供采矿技术指导及监督管理。

2、负责采矿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监督及督促乙方安全资金的投入。

3、负责矿山采矿生产外部关系的协调,确保矿山开采施工不受影响。

4、对乙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意见及时采纳,监督纠正乙方在开采过程中的采富弃贫、破坏性开采等各种违规违章行为。

5、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产整顿。

6、确保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结算支付工程费用。

  九、乙方权利和责任

1、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工程施工,保质、保量、按工期完成承包任务。

2、按确定的设计方案提供采矿施工图并严格按照设计进行生产,严禁随意扩大采掘范围和随意堆放废石,未按设计生产乙方随意扩大的境界,甲方不予确认。

3、按要求进行采矿,回采率不得低于95%,贫化率不得超过15%,损失率不得超过8%。

4、配合甲方进行生产技术工作,严格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提出的一切合理化建议。

5、自行解决承包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及费用。

  十、施工进度保证

甲方在合同期内随时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因乙方技术能力等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按期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度施工和采矿计划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实施。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不能按本合同兑付劳务款,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2)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环境、政策、市场等)致使甲方无法经营,甲方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不属违约范畴,否则视为违约。

2、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合格,应及时返工,由于返工造成逾期投产的,视为违约。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要求采出规定的.矿石量,乙方按计划矿量与实际完成矿量的差额部分的矿价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确系因资金、技术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者,将解除合同,甲方不做任何补偿,乙方必须在甲方做出决定后的一个月内撤离工地。

  十二、附则

1、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认真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本合同履行困难时,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双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哈密市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有效期20xx年1月 1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止。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哈密宝山矿业责任公司 乙方: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驻

伊吾县宝山铁矿 新疆第十二工程处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对甲方餐厅的承包事宜进行约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基本情况

1、甲方将其位于餐厅发包给乙方作为餐厅使用。

2、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

3、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

4、该餐厅实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承包期限

1、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包期间甲方将餐厅交付乙方使用,提供餐厅所需各类证照如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

2、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乙方如需继续承包的,应于合同期限届满前十五日之内向甲方提出续约要求。

三、甲方承诺在乙方承包期间,不妨碍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根据其有关财务法规及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预。乙方承诺不破坏餐厅结构,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

四、承包金额

1、乙方在承包期间,准时向甲方缴纳承包金,承包金的具体支付方式及金额为元(大写:),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到甲方指定银行账号:,开户行:,甲方收到款项后出具收款凭据。

2、合同期间餐厅的水、电、煤、通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交付餐厅时已配备的设施归甲方所有,经双方清点后签字确认,乙方应保证正常使用,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期满归还时,如有损坏按价赔偿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六、承包期间,乙方发现餐厅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经营场所、经甲乙双方认可的设施和设备。

2、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保障乙方水、电、煤、通讯的正常供应及使用。

3、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4、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5、应及时办理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各类证照的年检工作,保证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受干扰。

八、乙方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2、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3、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餐厅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4、乙方在承包期间,其个人发生任何非常事故,责任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即甲方概不负责)。

5、在承包期间,如因乙方卫生问题或食物质量问题以及其它问题引起食物中毒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除可在炉灶生火做饭做菜外,不准在其它任何地方生火,不准在厨房吸烟,要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火灾,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7、乙方须提供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予甲方保管。

九、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餐厅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承包金并变更有关承包金条款。

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承包经营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承包经营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承包经营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

5、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证照不全或不及时的进行证照年检或未尽责进行对外协调,无法正常开展餐饮业务,致使承包经营目的不能实现。

6、甲方未按时交付承包经营之餐厅,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

十、乙方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交回餐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1、乙方人为损坏餐厅设施而不赔偿,在甲方给予的宽限期过后仍拒绝赔偿的。

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金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餐厅用途的,擅自将餐厅转租、转借、转让他人或与他人交换的。

4、乙方在餐厅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乙方如需继续承包的,应于合同期限届满前十五日之内向甲方提出续约要求。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其他

1、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的未尽或修改事宜,另行协商做出补充修改协议。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身份证号:

莆田标准红木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根据公司红木原木堆放的特点,将部分装卸业务委托给(以下简称乙方)作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包的业务为:甲方仓库内装卸红木原木的部分业务。

二、费用的结算和支付:甲方按包工包任务的形式采用与乙方一次一结或一班一结的办法,按月支付装卸费。支付的具体费用方式参见附件。

三、 本合同为承包合同,双方系发包承包关系

即由乙方完成承包任务,甲方支付承包费。双方不是雇工合同关系或者劳务合同关系,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四、 乙方承包过程中的职责:

1、自己组织选任装卸工人

2、自己负责提供装卸所需的机车、叉车等其他所有设备,甲方一律不提供

3、对参与装卸的工人人身安全负责

4、负责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5、负责作业期间突发事件的调处

6、负责统一与甲方进行结算

7、负责装卸工人参与劳动的计工与核对

8、负责分发工人报酬

9、对装卸过程中受伤事故自行承担责任

五、乙方在使用自行提供的机车设备过程中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要求操作

在装卸过程中若出现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因甲方堆放货物为木材,因其特殊性,故因特别注意防火,禁止抽烟,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火灾事故,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乙方要给工人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在工作中如果出现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赔偿或者补偿要求。

七、乙方应向甲方保证: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承包任务

2、保证工人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

3、为每位工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或者工伤保险

4、保证工人年满18周岁并不超过60周岁

5、保证参加装卸的工人身体健康无残疾并适合从事此项工作

6、凭证上岗,不得酒后作业,不得抽烟,不得无证进入作业区,不得抛撒粮食

7、不在非装卸搬运区域随便走动

8、不得乱拿或者侵占公共财产

9、尊重甲方工作人员,不得顶撞甲方领导,保证服从调配指挥

10、保证文明作业,注意卫生,不得污染木材,做到装卸完工, 场地干净。

八、在与甲方结算后,乙方应保证及时给工人结算工资,不得克扣工人工资,乙方与工人之间的工资结算纠纷与甲方无关。

九、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和通知及时开不得拖延消极怠工., 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如果乙方消极怠工耽误工作,甲方随时有权解除合同》。

十、乙方的搬运装卸具体工作参照相关法律或行政规章制度等内容和规定进行。

对侵犯甲方财产或者工作人员人身权益者以及违法违纪者的处理:

1、违犯库内规章制度者,甲方有权立即清除出库。

2、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侮辱谩骂工作人员及甲方客户者,甲方有权移交私法机关处理。

3、消极怠工、影响进度、违章操作、野蛮装卸、损毁财物、敲诈勒索等有上述种种不良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者,甲方有权采取

清除出库、拒付承包费、投诉报案、移交司法机关等方法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

1、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因故中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中止,否则按违约论处,违约

方赔付违约金20xx元。

2、在接受委托业务后,任何一方无故不认真履行合同,按所委托业务费用的30%赔付违约金。

3、为确保务工人员的安全和装卸工作的质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安排未经培训或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者上岗。任何一方违反

规定的,违约方按每人次500元的标准赔付的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违约,不受上述三款内容的制约。

十二、事故处理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病、伤、残、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统计和上报。

2、乙方人员在作业中发生的工伤、伤亡事故的处理费用在工伤保险基金和保险公司赔保额中列支,如实际处理费用超出工伤

保险基金和保险公司赔保额的,其超出部分按事故责任进行分摊;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由甲方承担经济损失;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协同作业中发生的事故,由双方共同进行事故分析,划定责任,如双方不能就责任的划定达成一致的,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划定为准,确定各方的承担费用。

3、由于第三方责任造成乙方务工人员工伤、伤亡的,甲乙双方应协同处理,共同追究第三方责任。

十三、其他

1、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设施、机械、工属具的损坏以及货物损坏和丢失等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交通部现行有关规定由乙方全额赔偿。

2、甲乙双方人员协同作业过程中造成甲方设施、机械、工属具以及货物的安全和质量问题的,由双方共同进行事故分析,划定责任,确定各自的赔付费用。

3、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为半年:自20xx年09月01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详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