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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研究生派遣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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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为有序开展2017届研究生就业派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研究生派遣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研究生派遣工作的通知

  一、 派遣流程

(一)7月6日前:派遣方案和档案邮寄方案在奥兰就业管理系统中完成,流程如下。

1. 毕业去向登记:毕业生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后,需登录奥兰就业管理系统,进行毕业去向登记,完成本人派遣方案。(详见派遣分类)

2. 学院审核:毕业生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后,需上交就业协议书(学院联及学校联)到学院,学院根据就业协议书或相关材料及时审核学生填报的`毕业去向登记,在协议书上加盖公章。对于学生填报有误者,学院修改并及时向学生反馈修改后方案。对于上交了就业协议书而未进行毕业去向登记的,学院需敦促学生及时登记。学院需定期上交就业协议书(学校联)到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

3. 学校审核:对于学院审核通过的派遣方案,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对照就业协议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最终以毕业生本人填写、学院审核、学校审核通过的派遣方案为打印报到证的依据。

4. 报到证办理及发放:按照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上报学校派遣方案,通过审核后打印报到证,经由学院向毕业生发放报到证。

5. 报到:毕业生需在报到证有效期内(三个月)去户档接收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报到证将失去效力。

6. 档案邮寄:学校按奥兰就业系统中毕业生填写、学院审核、学校审核后的地址,确定档案邮寄方案,并通过EMS进行集中转递。档案邮寄单号及地址可在研究生就业网通知公告中查询。

(二)7月6日后:进入暑期派遣,学生参见派遣分类准备好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直接到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丹桂楼211)办理,相关安排见附表1。

  二、填报规则

(一)签约派遣: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1. 派遣至用人单位:签约单位具有人事自主权,可直接接收毕业生户档,如高校、科研院所、省直或央直国企、机关和事业单位等。档案邮寄至用人单位。

2. 派遣至就业单位委托人才机构:签约单位委托人才机构(如湖北省人才中心、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接收毕业生户档,需在就业协议书档案接收单位处做好详细登记,同时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处加盖人才机构公章。

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深圳、广州等地人才机构接收,需出具A类接收函,方可作为派遣依据。

签订劳动合同者,因无法在合同上盖人才机构公章,需人才机构单独出具接收函。

3. 派遣回原籍:签约单位不接收毕业生户档,可以派遣回原籍地(原籍地机构在系统自动自动生成),档案邮寄回原籍地(邮寄地址由奥兰就业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4. 暂缓派遣: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因各种原因,需要暂缓打印报到证及邮寄档案,可填写暂缓派遣申请表,暂缓派遣时限为2017年9月1日。期间,毕业生可以申请办理派遣;9月1日后未来办理者,将于9月4日按照就业协议书及相关材料进行派遣和寄送档案。

(二)升学:对于获得毕业资格的硕士考取博士或者获得毕业资格的博士做博后,需提供录取通知书或签订完备的博后进站审批表,升学者无报到证,档案由学校统一邮寄至录取高校或机构的招生或人事部门。

(三)出国:对于出国深造者,需提供国外高校或机构的录用函,以回原籍方式进行派遣,档案邮寄回原籍地(邮寄地址由奥兰就业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四)定向就业:委培类毕业生无报到证,档案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邮寄回委培单位;定向非委培类毕业生,报到证开往与学校签订协议的单位(如湖南省教育厅民教处),由协议单位再次派遣,档案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邮寄至协议单位。

(五)自主创业:以回原籍方式派遣,或者去创业所在地人才机构办理接收函档。

(六)待就业:本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或未上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将于9月4日派遣回原籍,档案邮寄回原籍地,档案邮寄地址及单号可在研究生就业信息网查询。

  三、几点说明

1.确保就业材料真实有效。杜绝任何虚假就业行为,以及一人多签现象,将劳动合同作为就业材料者,同时需出具本人协议书原件。

2.报到证有效期为三个月,在报到证有效期内办理户口和档案转递,将会十分顺利,若超出报到证有效期会遇到限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毕业后两年的择业期,择业期内可办理改派手续,超过择业期无法再办理。

3.档案邮寄安排。

  将于7月中旬、8月初、9月初分三个批次集中邮寄档案。

其他未尽事宜由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说明。

原文地址: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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