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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读后感(精选31篇)

推荐人: 来源: 文萃屋 阅读: 4.49K 次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故乡的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故乡的读后感(精选31篇)

故乡的读后感 篇1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故乡的读后感 篇2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故乡的读后感 篇3

《故乡》是一部很有名的小说集,里面汇集了狂人日记、药、故乡、阿Q正传等有名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就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的鲁迅先生。

我想先介绍一下鲁迅先生让大家都认识一下。鲁迅,原来的名字叫周樟寿,后改名为树人,字豫才,是我国现代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从1918年就开始用“鲁迅”为笔名发表了第一篇现代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后来又发表了《孔乙己》等多篇著名小说。

鲁迅先生的作品很丰富,以小说为主,他的小说充满了无数的艺术魅力,他语言表达得很精炼,对生活的描写细致入微,刻画人物可以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入木三分”。

《故乡》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平凡人的生活,一些也包含了对以前我们落后生活的讽刺。这本书以中国人的生活最为贴近,却意境深幽,外冷内热。

这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呐喊》这个部分了,呐喊中的作品,没有很丰富华丽的语言,故事内容和情节简练,却再简单中传递出强大的语言艺术和震撼力。

《故乡》这本书是非常值得我们去看的,我在其中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写作方法。但里面的内容刚开始可能不会懂,可是多看几遍就会自然明白了。

故乡的读后感 篇4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故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强烈反差:一个是开朗、乐观、健康的孩子,但是二十多年过去,却已经变得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也变得灰黄有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是他多子、饥荒、苛税?还是宾、匪、官苦得他?他确实被苦得像一个木偶人。是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制度还有他内心的阶级差别。社会的冷漠无情让人的内心都被冰冷的枷锁封闭了,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再那么亲热,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阶级差别,这差别,遥远的让人拒之千里。人心真的不可变,就像闰土与鲁迅之间,从前,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一起拾贝壳……而现在,一句看似恭恭敬敬却冰冷无比的“老爷”,使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

人们的内心变化让鲁迅对故乡的那份美好的记忆都破碎了。

故乡的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我国有名的大文豪鲁迅先生写的短篇小说《故乡》,看完后,我有无尽的感想,那个活泼可爱的海边农村少年闰土,那个为生活麻木生活着的章闰水,那个说话直言直语地林祥嫂,在我的脑海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故乡》这篇短篇小说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二十年后回到故乡,见到闰土后大吃一惊——闰土早已被生活折磨的失去了童年那种稚气、活泼了,引起鲁迅的深思,也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觉得,现在我们虽然是共同坐在一个教室里读书,似乎没有任何差别,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迟,十年后,不!五年后,我们就会出现明显的分歧,有的开始为生活奔波,有的走进了高中门。想走哪一条路,就靠现在——六年级的自己!六年级是小学毕业班,是最美最关键的一年,为初中打好基础,初中学不好,你肯定考不上高中,考不上高中,你就比更别想进大学的校门了,实际上就比人家矮了一大截了。

这篇《故乡》,使我受益无穷,鞭策我前进,我决定在这一年里,更加努力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为以后的人生道路垫好基础。

故乡的读后感 篇6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一朝再回,本该近乡情怯的鲁迅,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是如何的一种情感?

在默读了几遍《故乡》这篇文章后,我渐渐体会到了这种情感。

我曾学过《少年闰土》这篇文章,里面机智伶俐、见多识广的闰土,是鲁迅的朋友。但如今20年已逝,闰土见到儿时的玩伴,称呼的却是“老爷,一个勤劳善良的少年,变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我又想到了老舍笔下的祥子——老实厚那个活泼善良的祥子,上帝却从未眷顾他,他也终究被社会的苦难所打败,成了一个社会上的行尸走肉。他与闰土的命运相似,社会的黑暗的摧残,使普通的农民受到压迫,思想上受到了束缚,连儿时的纯真友谊,都在用金钱和地位衡量。

文章还刻画了另一个生动的形象一杨二嫂,这个女子的言行都流露出一种小市民的斤斤计较、爱占便宜,可笑又可怜,故乡不是记忆里温情的故乡,在黑暗的现实中,变得陌生,变得腐朽。

所幸,文中的宏儿和水生,似乎让我们看到了未来的希望,而鲁迅也在最后提出:“希望本无所谓有,也无所无。”在现实生活里,可以发掘出希望,因此,鲁迅他仍要怀揣希望的火种,同漫漫长夜作斗争,秉烛为明,但以血荐轩辕。

故乡的读后感 篇7

今天,我拿起了去重庆前买的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呐喊》,看到了一篇我们家喻户晓的文章——《故乡》。我感觉这篇文章十分的好。

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他觉得这时的故乡和他记忆里的故乡完全不同。回去后,鲁迅他们要把房子卖了。他们提到搬家的事情的时候,母亲提起了闰土,说闰土要来。鲁迅的脑海里浮现出了闰土以前和他玩耍的那些事情,那时的闰土活泼可爱,也很开朗。

后来,斜对门的杨二嫂来找他拿东西,这时的杨二嫂是一个尖酸刻薄、贪财的人,经过母亲的提醒,鲁迅才想起来,那时的杨二嫂和现在的杨二嫂好像完全不是一个人了。

闰土终于来了。成年的闰土给鲁迅一种愚昧麻木的感觉,鲁迅为闰土感到悲哀。闰土被“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压迫着,不仅是闰土,那个年代的农民都被那些条件所压迫。

鲁迅最后说了一句名言“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虽然是在写故乡,但是其中包含着对当时农民的深厚同情,憎恨那时的黑暗的社会对农民的压迫。鲁迅对以前故乡的怀念和对今后故乡的憧憬。

是啊,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值得我们去深思、去领悟!

故乡的读后感 篇8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务必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之后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向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就应做的事。

鲁迅先生以前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就应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故乡的读后感 篇9

在鲁迅的《故乡》中,鲁迅先生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如果我们生活在以前的时代里,我们能否不免俗的对抗这个世界呢?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贫穷愚昧无知,这都是当时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导致。鲁迅先生敢于剖露出现实世界,实在不容易。通过《故乡》,我深刻体会到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

故乡的读后感 篇10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

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

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

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故乡的读后感 篇11

《故乡》是大作家鲁迅先生写的,当时是1921年,鲁迅先生四十一岁。在《故乡》中,鲁迅先生巧妙地通过人物描写,来反映当时的社会,闰土就是人物之一。小说中写了两种不同的闰土形象。少年时,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天真、热情、善良、纯朴、活泼。但时隔30年,闰土却变成这样: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仅仅30年,闰土就从一个活泼勇敢的少年变成了木讷、瑟缩的农民,变化的原因,文中也有交待:“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通过闰土的人物描写,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农民的悲惨生活状态。

现在,我们国家取消了农业税,还给农民发放各种补贴,鼓励农民多种田。农民种田也用上了各种现代化的机械:播种机、收割机,减轻了农民的体力劳动,以前要人干好几天的活儿现在半天就能干完。农民的命运再也不会象闰土那样了。但是,还有一些地方,一些贪官把政府补贴给农民的钱偷偷装进自己的腰包,还有一些地方官向农民乱摊派,用各种理由增加农民的负担。我希望国家政府部门管一管这些贪官污吏,再也不要出现鲁迅笔下的闰土了。

故乡的读后感 篇12

想必大家都明白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那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明白,毛主席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趣味!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明白,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那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故乡的读后感 篇13

许多人曾把绚丽多彩的朝阳描绘成徐徐向我们走来的花枝招展的少女,更多的人也曾用五彩缤纷的语言描绘出火红的夕阳西下之后,在这一派迷人的夜色之中,偶然捕捉到了星光的星光倩影……远处闪烁着的圣洁的光,已分不清哪里是灯哪里是星了,这里是灯的海洋,这里是星的海洋,仰望空间,那天幕上竞镶嵌着无数晶莹的珠宝,就像那骤然揭开的灰色的贝壳,柔软的里层竞孕育着一层迷人的饱满的珍珠,万头攒动。然而这里与之不同的是,天幕中闪烁的光是银白色的,这,不禁使我又想起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中洁白的荷花!

但我觉得,这里,难道不比那“刚出浴的美人”般的荷花还要醉人吗?这竟使我的贪婪的私欲发作起来,伸开双臂去捕捉它来尽情的玩赏。然而,那又是怎样可笑的妄想啊!它们是圣洁的,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当我微微动了一下,由于痴神仰望而有些酸痛的脖颈的时候,与我眼光平行的远处,居然呈现出一片奇秘的海洋,海面上波光粼粼,但没有汹涌的波涛,没有吼叫的海风。然而这里并不是寂静的,听,那里有清脆的“嘀嘀嘀”的声音,噢,还有两颗闪亮的流星在后面紧紧追逐。啊,那故乡的夜晚!那迷人的星光与万家灯火!

故乡的读后感 篇14

《我爱故乡的杨梅》这是一篇状物的文章,重点写了杨梅的外形、生长季节、颜色和味道,自立行间流露出作者对故乡杨梅的喜爱之情。

杨梅的味道是甜中带酸的,最好的理解方法就是尝一尝。当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杨梅给孩子们尝个鲜的时候,小家伙们的眼睛都亮了,把杨梅拿在手中就是不舍得吃。轻轻咬一口,仔细观察果肉里面的颜色,细细品味杨梅特有的味道,再读一读文章中的句子,不用老师多说,那表情,那感觉,好得不得了!

这让我想起我家门前有一棵杨梅树,可杨梅成熟的季节我总是不在它身边,每次看到那翠绿的叶子,徒生满树的思念。

人们很难看到杨梅开花的瞬间,因为它总是选择在宁静的夜里悄悄绽放。大人们常说,就算你眼睁睁地盯着看一夜,你也听不到、花心挣脱束缚的声音,看不到花瓣伸懒腰般地舒展,而次日,当鸟语吵醒沉睡的大地时你会惊讶地发现,满树的杨梅像是焕发新春,一朵朵,一簇簇的花朵儿正在沐浴朝露,对着早起的人们憨憨地微笑。哎,我也想我家乡的杨梅了

故乡的读后感 篇15

国庆长假期间,我看了《同步阅读》里‘故乡的云’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不仅表达了作者怀念故乡的云,还表达了作者对童年往事的思念之情。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想起小时候,望着天空看云。文章写了二月和八月的云的想象,白云、火烧云、晚上的云。

同样,我们也有自己的家乡。无论是谁离开自己的家乡很久时,都会思念自己的家乡。作者就想起了故乡的云,在作者心里,家乡就是云,他不仅思念故乡的云,还思念着自己的家乡。

我想,每个人的家乡肯定也有特色,也有你童年时最喜爱的地方,假如你远离故乡20年,你将会是怎样?虽然,我没有经历过,但我能感受得到,就如唐代诗人王维所言:“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像林海音,从小就在北京长大,最后因某种原因迁移到了台湾。如果二十年后的今天,我也到了远离家乡的地方,我也会思念家乡,因为家乡有我的美好童年,有我喜爱的`地方,有我的亲人……

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故乡的读后感 篇16

优美散文《故乡的十月》;首句总起,生动忙碌的乡村场景在作者细腻的笔触下向我们走来,“鸡、鹅、鸭子的啼叫声,汇成欢乐的乐曲,乡亲们怀着一张张笑脸,挑着一担担金黄的稻谷归来”。作者以心理变化为线索,展开行文,家乡人民在不同时期生存状态和生活状况为主线,分层描述。抗战时期,土城的痛,痛在家乡人民的心间,也痛在我的心里,特殊年代,一道道伤痕让人民没有了欢笑。现在的十月,正是收获的季节,看“乡亲们怀着一张张笑脸,心头上不再感到痉挛,再不受到悲愁的压力。”而当我“从土城归来,看着那铺满绿叶的银色小路,心显得情意切切。”心理变化的起伏亦可照见时代变迁的过程。

结尾,作者提升了主题,“故乡的十月,尽管已从贫困线上摆脱出来,可是,与我心中所想象的十月,相差得还遥远。那种云雀欢歌、机器隆隆、阳光和煦,那种风吹草低牛羊壮的十月,什么时候才能到来呢?”这个结尾有点出人意料,作者往往停留在对现有沸腾丰收景象的赞美上,作者宕开一笔,点出了不足,提出了新的蓝图,让故乡的十月,更加令人憧憬。

作品如散文诗,文笔优美清新,如诗如画场景中穿插对过去往事的描述及自己的不同心理变化,结构严谨,欣赏拜读佳作!

故乡的读后感 篇17

故乡,一个温暖的家;故乡,一个随时可以回去的家;故乡,一个亲朋好友可以陪伴在你左右的家……

读了顾老师的《故乡的那一缕炊烟》我才明白,故乡的“风景”是如此之美。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段话是:从故乡一路走来,从泥泞的坑坑洼洼的乡间小路走来,走过大山走过乡村,走过城镇,一路磕磕绊绊,我终于带着梦想走进了都市……

是呀,这句话说的没错。这个世界上的农村人有多少不想去大都市的,有着许许多多的“都市梦”却无法走出这连绵不断的大山,只能在乡下过着无聊乏味的日子。可见他们是多么渴望着大都市,期望走出这个小山庄。去看看山外的世界,去看看那未知、美丽、梦幻、遥不可及快乐的世界。

走出去的人,也有着走出去的痛。那些从深山老林中走出去的人,也有着一些不为人知的苦。他们不是被欺负就是被刁难。要不是为了生活,他们也不想出来呢,要不是为了儿女,他们才不想出来呢……

是呀,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不要成天抱怨命运的不公。

故乡的读后感 篇18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她的草莓最甜,不过,她却从来不收钱,这是为什么呢?快来看看吧!。

在一个小镇上,有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它的草莓是镇上最甜的,每一个都多汁饱满,个个都很大。有一个青年每天都来这条街上买草莓,但从来没有到小女孩儿那里买过草莓,这一天,他走到了小女孩儿草莓店的前面,就想去买一个,当他走过去了以后,伸手品尝了一个,姆,好甜呀,那个青年就说:“我要买全部的草莓!”,小女孩说:“不可以,你一次只能买二十个!”。青年很奇怪,就说:“你快一点买完,就可以回家休息了,还可以在拿一点草莓来买呀?”小女孩说:“不行,今天就这一篮子,只有明天才有!”。

青年刚要付钱,小女孩就说,这草莓不要钱,你非要给钱的话,你想给多少给多少!。青年很又很奇怪,就所受丢了两块钱在桌子上,就走了。

那个青年想去学一学是怎样种出这么甜的草莓的,有一天,他就偷偷跟着小女孩儿走到了一个山上,突然,那个小女孩不见了,只见到三只狐狸,两只小的一只大的。这时,青年才知道,原来这么甜的草莓是狐狸种的,所以比人类种的更甜一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美丽的神话就在我们身边,只是你没发现罢了。

故乡的读后感 篇19

我读过许多关于狗的故事,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男孩比利的愿望就是要一对浣熊犬,因为家庭经济的关系,父母一直没有同意。比利就准备自已存钱买,他开始设捕猎夹、捉龙虾、抓小鱼和挖蔬菜给捕鱼人。采果子送到爷爷的店卖……经过两年的努力,最终比利终于得到两只心仪的浣熊小猎犬——老丹和小安。

比利和他的猎犬一起捕猎,甚至还捉住了浣熊鬼。比利带着他的猎犬参加了捕浣熊大赛,获得了选美大赛和捕浣熊的冠军,得到了极高的声誉。

在一次看似平常的捕猎中,比利遇到了山狮,两只猎犬一起上,杀死了山狮。可老丹的肚皮被山狮抓破,流出了内脏,小安也受了重伤,第二天早上,老丹就死了,小安不愿独活于世,几天不吃不喝……

最神奇的是,小安和老丹的坟头间长出了神圣的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撒红色羊齿的种子,难道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吗?

读了这本书后,有三种力量深深打动了我:坚持、合作、忠诚。

故乡的读后感 篇20

“乡愁是一杯酒,乡愁是一碗水……”一首《乡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也让我想起了学习一篇研究关于《二十年后回故乡》的作文

这首诗描述了作者在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回到家乡时所看到和听到的一切,以及他家乡的美丽。

作者在家乡修改了一些东西,写了一篇优美的散文。作者在这首歌的开头使用了大量的歌词,使他回忆起自己的家乡,回到自己的家乡,这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引起了以下的问题,并指出了歌词的主题、开头和结尾应该是,更多地写出自己对家乡的回忆。从顺序上讲,内容清晰,不含糊,不混乱,这些都是结构的美。例如: “家乡的山,家乡的云... ”一个“家乡”让我想起了我家乡的美好回忆。

在文章的写作间,作者用的常用语,隐喻和修辞的化身,好词好句,我觉得他的家乡家乡的情感和美感。修辞才得以一件事或一个人的家更生动,形象出的具体表现,让人感觉仿佛在这件事面前,生动,这就是语言的美丽,如水晶般清澈的小溪潺潺的脚通过,然后专门值班,所以没有遗憾。

文章我们还有一个情感美,比如说,“天地君,亲师”,“张老师,您是我唯一标准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养学生成人,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永远是给我提供指引发展方向不同的人”,我从这句话可以体会学习到了很多作者对张老师的情感很深。

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详略得当,还要注意三个美丽的,美的语言,美的结构,美国的情绪,还必须正确使用修辞手法。

故乡的读后感 篇21

“乡愁是一杯酒,乡愁是一碗水……”一首《乡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也让我想起了一篇关于《二十年后回故乡》的作文。

这首诗描写了作者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再次回到故乡的所见所闻以及家乡房一番美景。

作者把自己在故乡的一些事物经过修改,写成了一篇写景文,作者在开头运用了大量的歌词,引出了自己回忆家乡,回到家乡,起到了一个引起下文的作用,并且点明了题目,开头和结尾收尾呼应,更加的写出了自己对家乡的回忆。在顺序方面,内容清晰,不是稀里糊涂的,没有让人感觉到一头雾水,以上这些都是结构美。比如说:“故乡的山,故乡的云……”一首《故乡》勾起了我对故乡的美好回忆。

在文章的中间,作者运用了好词好句,比喻和拟人的修辞手法,好词好句让我感受到了家乡的美和家乡的情感。修辞手法却能把家乡的某个事物或者某个人更加生动,具体,形象的表达出来,让人感到这个东西仿佛就在眼前,活灵活现,这就是语言美,比如山脚下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潺潺流过,那么尽心职守,那么无怨无悔。

文章还有情感美,比如说,“天地君,亲师”,“张老师,您是我唯一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养成人,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永远是给我指引方向的人”,我从这句话体会到了作者对张老师的情感很深。

我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要详略得当,还要注意三美,语言美,结构美,情感美,还必须适当运用修辞手法。

故乡的读后感 篇22

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的作者是“威尔逊.罗尔斯”,这本书令人感触颇深。

男孩比利有一个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可是家里很穷,没有钱给比利买猎犬。于是,他便在平常的时候,努力的赚钱。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两年之后,他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他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一起同生死共患难。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和小安帮比利获得了金奖杯,又追踪到狡滑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勇敢的老丹用自已的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绝食而死。从那以后,比利再也没养狗。因为在他心中,不仅只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那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红叶下的童年记忆.......

在书中,比利为了买猎犬存钱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他为此存了整整两年。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呀!一般人是做不到的,可比利却做到了,这是为什么呢?我思考着这个问题,现在,我们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小公主”,有些家长也过分的溺爱孩子,他们要什么就给什么,孩子变得娇气,做什么都觉得累,更别提毅力了,有些孩子就算有毅力,也被磨灭掉了。就像我,有时候遇到一点困难就会退缩,没有毅力。需要改正!

狄更斯曾说过:顽强的毅力能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以后我要做一个有毅力的人。

故乡的读后感 篇23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讲讲吧。它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比利,他非常想要两只浣熊猎犬。可因为比利家没有钱,他就没办法得到猎犬。

一天,比利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卖猎犬的广告,他暗暗把地址记了下来。爸爸妈妈不给他钱,比利决定自己赚钱来买。他天天采黑莓、钓鱼、种菜,把得到的黑莓、鱼和蔬菜卖给河边的钓鱼人,直到脚上都磨出了很多血泡。

两年后,比利终于攒够了钱可以买猎犬了。他按照之前的地址,独自一人翻山越岭到很远的城市里去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给它们起了名字,一只叫“老丹”,另一只叫“小安”。这两只猎犬非常聪明,它们会分工合作,老丹比小安强壮,小安比老丹聪明。比利带着他的两只猎犬成功捕获了很多浣熊,度过了欢乐的时光。

这天,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老丹被一头山狮抓破了肚皮,到家后老丹就死了。小安见老丹死了,它什么都不吃,没几天也死去了。

比利非常伤心,亲手把两只小猎犬埋在了他家的后院。后来,比利家搬家那天,比利去跟老丹和小安告别。呀,他发现埋着老丹和小安的地方长满了羊齿草!这种草通常都长在神圣的地方。比利觉得这些羊齿草是老丹和小安化成的。他哭着跟老丹、小安告了别。

从此,比利永远记住了这美丽的故乡。

故乡的读后感 篇24

寒假里,我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住在奥沙克山区名叫比利的小男孩,一直梦想着拥有自己的两只浣熊小猎犬,但比利家很穷,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愿望。可是执着的比利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虽然很累,有时还会受伤,可比利从未放弃,用了两年的时间,攒够了50美元,终于买回了两只小猎犬:公的叫老丹,母的叫小安。小安机智聪明,老丹勇敢善战,它们是捕捉浣熊的最佳组合。

比利和两只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猎的美好时光,在共同的生活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感情。在比利的训练下,老丹和小安也成长为出色的捕猎高手,在与纯种的猎犬比赛捕猎中,骄傲的为小主人赢回了金奖杯和银奖杯。但是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了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失去伙伴,不再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

伤心的比利决定随父母搬离奥沙克山区,在搬家离去的那天,去老丹和小安坟上告别,惊喜地发现坟上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下红色羊齿草的种子,只有神圣的地方才能长出红色羊齿草。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故事,让我一次次情不自尽的落泪,心中有一股温暖的感觉。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要想实现任何的愿望,都得通过自己的努力。也让我懂得了勇敢、团结、友爱、善良的意义。动物和人一样是有感情的,动物是我们忠实的朋友!

故乡的读后感 篇25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喜欢读书,在暑假炎炎的日子,我坐在凉爽的空调房里,细细的品读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书上一个小男孩抱着两只棕色的小狗,看到这幅画面我已经被它深深的迷住了,这到底讲的是什么呢?我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由美国的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穷孩子比利十岁时就患上了恋狗情结,整天都想要两只小猎犬,可爸爸妈妈没有钱只能爱莫能助,于是,比利学会了自己赚钱完成自己的心愿,为了赚钱他不顾一切,他用铁丝做成铁网捕捉小鱼小虾和自己种蔬菜来卖给钓鱼人,他还在黑莓丛里穿梭,手脚都磨出了血泡,把果子卖给了爷爷,就这样比利的钱一天比一天多,终于,两年后他存够了钱,读到这里我又感动又佩服,小小的年纪居然有这么顽强的毅力,我一定要学习他的精神,男孩比利得到了两只小猎犬,一只叫老丹一只叫小安,比利与它们形影不离,老丹和小安还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荣誉和一个金杯,然而在一次捕捉浣熊的狩猎中,忠诚的老丹和小安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小主人。

读到最后一页我深有感悟,老丹和小安的忠诚令人敬佩,所以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希望大家能爱护动物。同时,我也很钦佩比利的精神,为了自己的心愿,不畏困难,坚持奋斗,直到完成心愿为止,我们也应该要有比利一样的精神。

故乡的读后感 篇26

读完了汪曾祺的《故乡人》,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情。

打鱼的夫妇每天一言不发的在水中打鱼,秋天,水是很冷的,但更冷的,是两个人的感情。虽然是夫妻,但天天打鱼,却没有一句话,感觉像陌生人一样,各自干各自的工作。不久,女的病死了,就像秋天里飘落了一片枯黄的树叶,没有人注意。每天每天,男人打鱼依旧,唯一改变了的,就是女儿来赶鱼了。读了这一段,让人的心也变得沉重起来,“冷淡”二字贯穿了全段,天气冷淡,人心也冷淡。后两段的基调轻松了许多。金大力就像中国无数的农村人一样,质朴、单纯。“干什么活,拿什么钱……”没有豪言壮语,却让人感到他非常可靠。事实也的确如此,金大力每天第一个到,最后一个走,干活儿一丝不苟,却从没有得过一手钱的好处。结尾处,说金大力老了,头发白了几根,但不变的,是那颗质朴的心。那个医生更让人敬佩,闹大水时,能不顾自己的生命去村子里救人,有人说他傻,拼了命换来一块匾。可是大家都知道,他换来的不只是一块匾,还有全村人的性命。那一条命换一个村子人的性命,他觉得值。医生还帮助吸毒的朋友戒掉了毒瘾,那朋友的妻子问用的药值多少钱,他只是淡淡的一笑,说:“没多少钱。——我还有。”他的性格和他的名字一样,他叫王淡人。

故乡的读后感 篇27

九岁那年的寒假,我阅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让我的童年变得非常有意义。

美国威尔逊.罗尔斯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要讲述了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两只心爱的浣熊猎犬。家境不好的他凭着艰苦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的得到了老丹与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意。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美丽聪明的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和银奖,千辛万苦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比利赢得了最崇高的荣誉。然而却在一次可怕的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不顾一切冲了上去,最终用生命守护了心爱的小主人,深情美丽的小安不愿独自生活与世,也随着老丹走了,它们的坟前在比利搬走的那一天,竟然神奇般的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到:"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的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的红叶掩埋下的童年记忆……

一段多么美好的回忆,读完这本书,一种奇妙的感觉在我脑海中回荡,让我很激动,同时也想拥有一段轰轰烈烈,无所顾忌,疯狂,靠自己用心谱写的记忆。我也憧憬在我的童年时光里也有一次充满神奇色彩的举动,为童年描上最美好,最难忘,也最轰轰烈烈的一抹色彩,并从中逐渐懂得,慢慢成长……

故乡的读后感 篇28

这是一件往事,也是一个有关爱和冒险的精彩故事。它讲述了人和狗之间的点点滴滴。

小男孩比利做梦都想有一对浣熊猎犬,却被父母断然拒绝。为了实现愿望,比利辛勤地忙碌着:到小溪里捉小鱼、小虾卖给钓鱼人;采野梅到爷爷的杂货店里卖。他的双脚被野梅的刺划得伤痕累累,可他一点儿也不在乎。

一天,比利的爸爸送给了比利3个捕兽夹,这使比利欣喜若狂。但他对浣熊猎犬的热情丝毫没有减退。

终于,在两年后,比利靠自己的劳动赚到了这宝贵的50美元,买到了两只浣熊猎犬。

第一次猎浣熊时,浣熊逃到了一棵很大的树上,比利砍倒了那棵大树整整花了两天两夜。虽然他中间休息了一会儿,可他这种毅力还是让我不得不感到佩服。

在一次猎浣熊比赛中,比利的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凭借自己的实力还获得了金奖杯和300美元,使比利的妈妈感动的落了泪。

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的袭击,生命危在旦夕。老单豁出性命保护比利,与山狮同归于尽。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老丹的墓上。

比利要去镇上生活了,他去和老丹、小安墓前做告别时,惊讶地发现墓上长满了红色的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比利的家人认为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他们的礼物,而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比利是他自己的上帝。

这本书让我读了非常感动,老丹的死,小安的绝食,以及羊齿草的出现,都流露出一种深沉的爱。

故乡的读后感 篇29

“我总觉得自己是一个流浪者”“我从哪里来?哪儿是我的故园我的故乡?”让我体会到了作者带着微微迷茫的感伤,对于故乡不同的情感体悟,对故乡的理解与探求。

文中作者一共描写了自己经历过的四个地方。首先是祖籍广东新会。广东新会树林繁密,鸟声阵阵,婉转动听,使我仿佛亲身体会到了那里令人向往的美。接着描写的是外婆家——江南小镇洛舍。那儿流水清澈见底,有着幢幢瓦房,作者在那个地方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然后是出生地——杭州。在“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子湖畔。水光潋滟,烟雨迷蒙。仿佛眼前被罩上了一层神秘面纱又同时感受到了杭州的柔美和平淡,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最后到了北大荒的冰雪之地——小兴安岭。作者在那度过了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在那她感受到了冰天雪地火焰带给她的温暖。

四个地方每一个都很美,都给作者带来了不一样的感受。在作者描写的这四个“故乡”中,在之前我觉得只有北大荒是她的故乡。在这个地方,作者体会到了什么是故乡和故乡带给她的感觉。在之后我明白了作者在19岁时离开了生活多年的杭州去到了北大荒,她在北大荒也找到了归宿,但是她并没有在那里扎根,并没有停下她前进的脚步,而是选择了继续浪迹天涯,去追求她所谓心里的那种远方。

“我已有了太多的第二故乡”在我心中,其实属于作者的故乡并不是广东新会、江南小镇、杭州,也不是北大荒,而是她真正所去追求的那种放飞心灵,安放灵魂,满足内心精神世界的故乡——远方!

故乡的读后感 篇30

第一次接触《故乡》这篇文章应该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个时候只是节选了其中的一段《闰土》,读第一段闰土刺猹的情景时,脑子里就真的浮现出来一个少年在月光下看瓜的情景,浮现出来的那个画面是能动的,觉得那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少年,当时觉得那是无比快乐的生活。

对于“我”看到的“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记忆犹新,有一种被关在监狱里的感觉。小的时候我也是用闰土一样的方法捕鸟的,不过只有麻雀,而不会有什么稻鸡,角鸡,鹁鸪,蓝背……于是我也很羡慕闰土。因为其中的一些段落是需要背诵的,还有其中的一些重点句子是要有他的深意的,然后语文老师就把他的意思写下来,这些重点词句的深意最多的竟然有百十来字,我们每个人都抄了去背,其中就有“四角的天空”这一段的含义,所以记忆深刻。

那个时候我们班分了8各小组,我还是一个小组长,负责这一个小组的背诵任务,我记得一个同学背“闰土”的一些深意一直背不下来,天都快黑了,还是背不下来,我也替他着急,因为当时老师也还在办公室,要检查的,背不下来不让走的,那个语文老师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中年男子,刚上六年级的时候教我们数学,教的极好,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教我们语文了,教的也是极好,现在好像已经是校长了。

最后终于在我的一再提醒下他终于结结巴巴的背下来了,我大着胆子去跟老师说他背下来了,老师竟然没有检查,就说:那就走吧。大概老师也是看天太晚了吧。

故乡的读后感 篇31

最近老师要我们读一本名叫《故乡》的书,这本书是由三个大故事和十一个小故事组成的,第一个大故事叫《呐喊》,第二个叫《彷徨》,第三个叫《故事新编》。

这本书我开始读起来还有点读不进去的样子,但是后来我又感到这本书很有意思,下面就说一说我读了以后的几点感想。

《兔和猫》写了一个家庭主妇三太太,在夏天给孩子们买了一对小白兔。小说就围绕着小白兔的出现和消失展开了曲折的故事情节。作者观察细致入微,描写生动,文笔清丽活泼富于童话的气息,字里行间充满了无邪的童真和诗意的浪漫。小说写的过程,揭示了当时社会普遍存在的强者和弱者,欺压者和被欺压者之间的尖锐矛盾。

而《奔月》则是说了一位英雄后羿的故事,他用神准的箭法把大地上的猛禽都射光了,从此后,后羿“英雄无用武之地”了。为了养活自己的家,后羿为生计而奔波忙碌,但也总遭到夫人嫦娥的白眼,世上的人已经将他的功劳渐渐地遗忘了,让他赔黑母鸡等等,弟子逢蒙的忘恩负义,使后羿逐渐陷入了落寞、尴尬的境地。这是一个英雄遭世人淡忘,被人背叛的悲伤故事。

我虽然只说了其中的两个故事,但里面还有许多的好故事,比如:《狂人日记》、《故乡》、《阿Q正传》等等,都很好,我一定要认真的读完这本书,能让我认识了解更多的事物,开阔我的视野,增长我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