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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是注定的为题目的作文

推荐人: 来源: 文萃屋 阅读: 2.16W 次

每个人都是注定的

每个人都是注定的为题目的作文

也许从一开始我就注定是孤独,寂寞的,在人生这条不归路上,我一次次的寻找,一次次的失望,多渴望在我转身的那一刹那会发现有那么一双眼睛在黑暗里默默的关心着我,可是……

也许我真的很作践自己,明明渴望有人来关心,却装作很坚强,装作不在乎;明明在意的要死,却总是执拗的转过头去。

真的很对不起,我知道我的虚伪曾带给了许多人蚀心蚀骨的痛,这是我欠你们的,我会还……

作者诉尽离殇半酒情的文集

风的遗忘

秋风悄悄的吹,轻轻地拂过女孩的脸,那一脸泪水轻轻地落下和大地拥抱。那一刻仿佛世界都在昏暗,都在动摇。18岁繁花的季节,是每个女孩为梦想奋斗的季节,可是就在那里在那个任何人都充满幻想与激情的时候,女孩落泪了。在那片宁静的校园中,女孩慢慢的走了出来,回过头她多想大声地哭出来告诉全世界我没有理由放弃,我要为我的梦想继续奋斗。她是那么的无奈,病痛折磨着她的心灵,风吹走了她坚强的信念。她放弃了大学的梦想,放弃了同学间真挚的友谊,她在心中无数次的告诉自己:“我还行”,可是她倒下了,倒在风中,一种阴暗笼罩在她的上空。再次醒来,冰冷的病床震惊了心灵,她发疯似的哭着,撕心裂肺的喊着:“我没有病”,我要上学,每一句都响在风里,风将它带走,带向远方。慢慢地她学会了放弃,学会了生活。多年以后女孩走上工作岗位,成了一名女强人,可她永远没有忘记风曾带走了她的梦想。她努力地寻找,去过风曾经到过的地方,风仿佛走得太快,将它遗落,遗落在世界的每个角落……女孩带着病疼追寻着,却从未放弃那是她儿时的梦想,青春年少时的遗憾,为了圆这个遗憾女孩始终在寻找,风带走最后的余香,女孩笑了……

记忆中的茶馆

过了冬至,就是数九寒冬了。天气也是一天冷过一天的。可是,各种事情倒是一天忙过一天,因为年底了,辞旧迎新的事儿是等不得也拖不得的。

昨天,江苏电视台的一位记者约我去茶社谈一件合作的事,我看看没有什么紧急的事就答应了。到了茶社才发现,里面人满为患。有高谈阔论的,有用“笔记本”上网的,有窃窃私语的,有下打牌的,还有吃饭喝茶的。茶社俨然成了一个小社会。我坐在那儿脑子忽然就走了神。想起了,儿时在元旦、春节最喜欢呆的地方也是这样的所在。只不过它不叫茶社而叫茶馆。

那时的茶馆,没有今天的茶社装潢得这样考究,也没有空调。简陋的大开间场地,放了十来张八仙桌。每张八仙桌四周各放了一条木长凳。场地中间升了一个烧煤的大铁炉子,一根长长的烟筒管从窗口伸出去,茶馆里一样温暖如春。

那时,喝茶用的器具也没有今天的高档,有泥陶的大海碗,有带把儿的茶杯,有小瓷壶儿,也有搪瓷缸儿。那时,去茶馆喝茶的人不一定有钱。三分钱就可以来一碗茶水,五分钱就可以用有茶叶的带把儿的茶杯喝茶,一毛钱就可以享受小瓷壶的待遇了。

那时,去茶馆的人喝茶是点缀,听书是主旨。茶馆里说书的人不常换。一个五十上下的先生穿着一件长衫,坐在座东面西的一张长条桌后面,左手拿着一把折扇,右手边放着一块惊堂木,用一口扬州话将各种故事娓娓道来。说到关键处,他右手将惊堂木重重打下,我们这些蹭书听的孩子们心里就会一惊,生怕被发现。

由于那时我的年岁小,说书先生姓啥根本就不知道。《说岳全传》、《水浒传》、《瓦岗英雄传》、《七侠五义》等等,都是说书先生的拿手好“书”。当然,坐在下面听的的茶客也都图个热闹,根本就没有人去关心他说得对还是不对,是按原书去说还是胡编乱造。每当说书先生惊堂木一敲、悬念往那儿一挂、将众人的胃口吊得高高的时候,就会有跑堂的端个茶盘来收水钱(就是听书的费用)。三分两分,五分一毛皆可。听众正眼巴巴地“欲知后事”呢,能不“慷慨解囊”嘛。

有趣的是,茶馆后堂有一排煤球炉子,上面烧着清一色的泛着古铜色的水壶。这些水壶聚在一起十分热闹,不是这只壶盖儿上下跳舞了,就是那只水壶热气儿直冒了。一个伙计就手忙脚乱地对付这些壶和搓揉热毛巾把子,不知什么原因,他嘴里总是骂骂咧咧的。茶客们不时地要伙计去续水,有时也会要一个热毛巾把子擦擦头啊脸的。那时候也没个“艾滋”、“性病”什么的,毛巾从来都是混用的,从没有人计较。

说书先生不说书时有个嗜好是和茶馆的老板(一个年逾古稀的老人)下象棋。每次下到得意的时分,说书先生就会哼上几句扬州小调,气得老板胡子一翘一翘的。那时的我,对象棋已经略懂一二。每次见到老爷爷气得翘胡子,我就会在一旁帮老爷爷参谋几招。老爷爷起初是看不起我这个小毛孩子,故意不采纳我的意见,让我很郁闷。不过,很快老爷爷就发现我是一个好参谋,每次下棋都会主动找我去当参谋。这样一来,我成了老爷爷和说书先生的“老朋友”了,也就不需要像别的孩子那样蹭书听。偶尔老爷爷还会给我尝尝他的`甜点心,令其他小朋友整一个“羡慕嫉妒恨”!

而现在坐在温暖舒适的茶社里,喝着所谓极品的“铁观音”,仍然觉得缺了点儿什么。细细想来,也许缺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那一份亲情吧。

坏女孩

那一次。你问了我一句话。你喜欢我吗 、

期实。我想说。我喜欢你。我爱你,但我不值得你爱。我真的不值的。

你是个成绩很好啊人,而我就是一个名付期实的坏女孩。我真的值的你爱么

当我说了这句话时。我的心在流泪。我怕你真的巨觉我。

你有手吻住了我。说。傻瓜。无论你是怎么样的,我都喜欢你,爱你一辈子

你说完了这句话。我哭了。我想说。我爱你。

作者谢**谢的文集

湿润的恋情

北京只是一个站台,我只是这个站台的过客。

天空一片湛蓝,我的灵魂应该能够站起来。但是需要我花很长一段时间,把那些魂飞魄散的碎片拾起来,一块一块的修补。这将是一个润湿、漫长的过程。

我不想再无病呻吟似的述说自己的感情,但要面对现实,不能避而不谈。我只是累了,非常疲倦。

我离开那里的时候,肩很沉很沉,莫大的耻辱让我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我已经坚强到了极点,而这一生都将无法释怀。我依然能在你们面前微笑,生活依旧这样平静。水滴,你说忘了吧,我做不到。你不懂这是怎样的心情,你只能用手帮我擦拭脸上的泪水,可泪水在不停止的打湿我的心。

一切都已结束,一切都会烟消云散,过了今晚,这些林林总总都是曾经的某一天。

那晚我不停的跌倒不停的爬起来再不停的跌倒,我伸出了手,感觉天使即将带我去到天堂,一个人好绝望。当我最后一次站起来不再跌倒的时候,我已经撒了一地的眼泪,一地无法拾起的眼泪。

水滴安慰我说,那是他对我的思念泛滥成灾,他一定会帮我舔舐干净。我想念水滴。水滴总说:“没事儿,宝贝儿,有我在呢。”没错,是水滴让我有理由活下去。

笨笨,我已经无法用恰当的语言来描述他了,我只是想念笨笨了。

我不想戴着面具掩饰自己,但是不戴面具就会沉到海底。我应该显露自己还是隐藏自己?我选择了显露,所以我记下了这段伤心事。

我安静的坐在这里,已经忘了去北京的原因。我为什么要去北京?为了讨一顿侮辱?为了在这侮辱里卷曲自己?为了在这卷曲里唯唯诺诺?为了唯唯诺诺而失去自尊?终于,我为了自尊奋力离开。

这个城市远了,在我的视线里越来越远了,我心里哭泣着默默送它,它在我眼里是如此的不堪一击。碎碎的瓦片,碎碎的楼房,坍塌的躯体。离开了这片热土,我的心冰凉。我不知道我应该是想念它,或是迷恋它,还是会一直拥抱它。

好绚烂的阳光,照着我隐晦苦涩的身体;好闷热的温度,再一次糜烂我冰冻的心。

我问自己,人生有多少路是我走正确的,有多少人是我应该遇见的,有多少爱是爱得最真诚的,又有多少恨是恨得最刻骨铭心的。

大地上的花草

打碗碗花

我幼年时在农村,所熟悉者野地,所习见者野花野草。野花中,最爱者莫过于打碗碗花。

在村庄周围的荒野之地,杂草稀疏之处,此花三五作伴,零零落落,其状如碗,酒盅大小,颜色为淡粉与纯白相溶。

它的枝干矮小、细弱,叶稀,花未开时人易漠视。待其花朵如小号一般仰天吹奏,迎风摇曳,花中滚动着几颗朝露,荒原上便顿时鼓足了精神,似一群婴儿眼波流盼,含笑嬉戏。

打碗碗花犹如一群野外玩耍的村童,开心之际,笑语喧哗。亦好比乡村纯朴的少女,居贫家,着粗服,使人顿生怜爱之心。它们不像城里的妖冶女郎,袒胸露沟,媚眼香腮,白腿玉臂,周身洋溢着挡不住的情欲。

打碗碗花使人宁静,感受到岁月的平凡,故能使人常记不忘。

花的颜色

我常常想,花的颜色是哪里来的?河畔上那一片繁星似的的黄花,高不过尺许,花儿只有小指头那般大小,可是它的那种嫩黄,无论用什么样的颜料,都不肯能逼真地把它们描摹出来。同样,乡间马路上的丛丛马莲,它们盛开时淡蓝色的花朵,那种如思绪般的若有若无,也是难以描绘的。

我观察过,凡野花,黄者居多。无论是野花野草,它们的分布都是有规律的。蒲公英长在河边,山丹丹藏在山间,艾蒿固守在梁上,芦苇分布在滩湾。一个地方长这种花,而不开另一种花,是否它的土壤里饱含着这种花的颜色?否则花朵为何年年都会重复这种颜色?

屋顶的青草

小时候,我家的屋顶没有隔尘,椽檩裸露,一片漆黑。每年冬天,户外大雪纷飞,寒风呼啸,户内没有炉火,屋顶披满冰雪。惟有灶膛上方,热气蒸腾,没有白色。

有年冬天,就在这片地方,忽然长出一株青草。这株草头朝下垂挂着,渐渐茂盛起来。它的颜色不是墨绿色的,而是淡黄的,就像一个缺乏奶水的幼儿。

那年,我正复习功课准备考大学。夜晚,我突然看见了它刚长出来的摸样。那一刻,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人不管是头朝上还是头朝下,都得好好活着。即便在严寒的日子,只要有一丝温暖,就没有理由不伸茎展叶。

井边的车前子

我家的院子有口井。去年,井边长出两株车前子,叶大如掌,茎子伸起来足有半人高。这是河滩上的一种植物,我盖房时拉回几车沙子,剩下的一些堆在井边,车前子的种子就是沙子里带回来的。

去年天旱,汲水多,井台周围湿漉漉的,车前子长得很好。我还发现,有一株蒲公英在墙角衍生出两根红色的丝线,遇土扎根,根上长苗,便又有好几株蒲公英扎根成活了。

我喜欢这些野草。路边石缝里,家门前,以及环绕我家房屋的野草,我都不愿意把它们铲去。我是个草民,能和它们在一起,是我的福分。看到它们欣欣向荣的样子,我的心里是由衷的高兴。

那种蓬勃的生机,每每使我觉得,所有的生命都高贵,所有爱惜生命的人,都是神仙。

回忆……

前几次的文章都很伤感…而且写得不好…

来一个新的体验=)

今天是妹妹的毕业典礼,所以就顺道回去看望母校。

典礼开始的时候,当然免不了一番滔滔不绝的长篇大论,我都快睡着了…接下来,就是由小六生表演的节目咯。表演戏凤的三位小演员真是演得维妙维肖,绝对可以媲美大人哦。还有男孩们呈现的舞蹈,好可爱哦。

最后就是小六生大合唱配上手语的歌曲:《手牵手》、《隐形的翅膀》和《因为你,因为我》。突然很感触,想起自己已经在中学一年了,也表示我离开母校一年了,这不知不觉地一年…在小学的点点滴滴涌上眼前,眼泪也忍不住夺眶而出…就像是在进行一部默剧,悄悄地落泪。

呵,眼泪太浅了吧…过后,我在校园里漫步,希望将母校的一景一物烙印在心里,成为永恒的记忆…至少,以后不能回去的时候,还能拿出来回味…人生就是这样吧。总是在失去后才懂得后悔,才懂得珍惜。

这一次回去,带回了满满的回忆,填补了生命的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