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金融财会 > 财会职务 > 注册会计师 > 201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出票的效力

201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出票的效力

推荐人: 来源: 文萃屋 阅读: 1.67W 次

  知识点:出票的效力

201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出票的效力

  (1)对出票人的效力

出票人成为票据债务人,承担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2)对收款人的效力

收款人取得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追索权,以及以背书等方式处分其票据权利的`权利。

  (3)对付款人的效力

出票是出票人的行为,票据上虽然记载了出票人委托付款人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内容,但这仅仅是出票人的记载,付款人自己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付款人并不因此而承担票据责任。只有当付款人在票据上承兑之后,才基于该票据行为而成为票据的主债务人。此时,其称谓即从付款人改为承兑人。

  扩展相关知识:

合格标准

注册会计师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的规定,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考试成绩后的30日内,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人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凭成绩单向报考地考办提出成绩核查申请。  成绩单上1-9数字说明:“-1”即未报;“-2”即未考;“-3”为取消单科成绩;“-4”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5”为取消当年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6”为以前年度考试作弊受到停考处罚,期限未满,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考试成绩;“-7”为客观答题卡上未粘贴条形码,没有成绩;“-8”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9”标志的为待查 。

推荐阅读

  • 12017注册会计师《会计》知识点: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方法
  • 2四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 知识点大汇总
  • 3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三章知识点
  • 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知识点:抵押物的范围
  • 5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物的种类
  • 6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解析:票据法律制度
  • 72016年《经济法基础》备考知识点:银行汇票
  • 8201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无效民事行为
  • 92016年《经济法基础》备考知识点:商业汇票
  • 1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
  • 11高中政治经济生活的知识点
  • 12注会《经济法》复习知识点::票据权利消灭
  • 13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十二章知识点
  • 142017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预习知识点:本票
  • 152017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预习知识点:汇票
  • 16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习题
  • 172017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抽逃出资
  • 182017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预习知识点:支票
  • 19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选择权
  • 20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必会知识点总结
  • 21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股票交易
  • 22201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要约期满的处理
  • 23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六章知识点
  • 242016年《经济法基础》备考知识点:银行本票